國道逼車實錄(再次重申,內線為超車道請於超車完成後換回中線 否則像影片中被逼車後果自負)

每次看到討論走高速公路走內線,我總是覺得路上一堆車都是灌水表大家為何不譴責監理單位不好好管一下時速表誤差??
況且交通法規哪一條規定速限110可以開到120??今天警察放寬10公里寬限並不是交通法規裡面所賦予的權利,而是警察不想沒惹民怨,我朋友就曾經在德州速限70mil的公路上開到72mil被攔下,只因為他認為警察應該會給予寬限.
今天交通法規哪一條規定說遵守速限的人要配合超速的人??為何我守法卻不能走我要走的路??
我也會很幹烏龜車,但是如果是我自己超速,我能說甚麼??
以這段影片來說,大家要譴責的應該是那台嚴重超速又惡意逼車的駕駛,今天如果那位被逼車的人所做的直覺反應如果是急踩煞車並直接往外縣切,貼出這段影片的駕駛能夠保證反應過來嗎???
我朋友也曾經在美國的公路上被警方逮捕,只因為他變換車道沒有保持前後車的安全車距,被警方控告謀殺(哪一級的就不清楚).

kennyisman wrote:
我朋友也曾經在美國的公路上被警方逮捕,只因為他變換車道沒有保持前後車的安全車距,被警方控告謀殺(哪一級的就不清楚)....(恕刪)


不知道那些超車後切入內側車道,然後放掉油門的車,在美國會不會被警察捉,控告謀殺...

我覺得我們的社會真是病了,搞不清楚到底誰才是“危險“駕駛

竟然大部份的人都認同逼車的危險行為,都是去罵那個佔內車道的人
當有人說他最高速行駛內車道時就一路砲人家的表不一定準,
但又人說逼車報警時又說搞不好人家是在閃狗所以不會有事?…你們這些人的真的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這種逼車的行為你如果有完整的逼車紀錄的話去告我相信那個逼車的車主會被判罰的,
是不是閃東西看前後因果就很清楚了
之前有看過電視報過一個例子,那個急煞的車主忘了被判什麼罰了

我很難想像我們的車主竟然是大部份是認同“險及生命“的危險駕高於佔用內車道的行駛…真是瘋了!

小天兵 wrote:
我很難想像我們的車主竟然是大部份是認同“險及生命“的危險駕高於佔用內車道的行駛…真是瘋了!

...(恕刪)


你應該沒注意到,這一串及其他串,
還有"如何逼(後方)車不會被告的教學"吧…

雖然強烈不認同逼車

但還是宣導一下

"請勿佔用內側車道,用路人感謝你"


逼車與佔用內側車道是兩碼事,請各別獨立看待。

dylai13 wrote:
你應該沒注意到,這一串及其他串,
還有"如何逼(後方)車不會被告的教學"吧…一...(恕刪)


我是沒看到這麼後面,但如果是真的!
我真覺得這些人真的是沒救了!希望以逼車為樂的人能七天後再到家

只是佔內車道而已就用逼車的方式,再怎樣都不能用會傷到人命的方式去警告人家
如果被逼的人因被嚇到而撞到你或護欄出了人命你就會很開心?覺得他活該?
真是一群王八蛋的想法

逼車和佔內車道基本上是兩件事沒錯,但在這個例子上他是一件有前後因果的事

小天兵 wrote:
我覺得我們的社會真是...(恕刪)

當龜車龜到引起民怨,但是執法單位卻不強力取締,一但出現類似廖添丁這樣的人物,一定會有喝采,雖然他的行為是錯誤的....
尤其某牌龜車、天兵特別多...
小天兵 wrote:
我是沒看到這麼後面,但如果是真的!
我真覺得這些人真的是沒救了!希望以逼車為樂的人能七天後再到家

恕刪)


這些教學隱含其中,也沒有"教學"的字眼

但字裡行間,很明白的告訴大家怎麼做…




本來也想宣導不要大家不要動私刑啦

不過風氣如此,只能說丟個說法出來,能認同就認同,不能認同也是正常

只能說各人做業各人擔啦

現在行車記錄器這麼風行,我已經在報紙看過數個案例,已依掾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在處理

就缺看那個人要當廖添丁來苦吞"殺人罪"來勸世了…


宣導一下

"請勿佔用內側車道,用路人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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