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nbull56 wrote:中原一點紅 wrote:
不想嘴炮,反正檢察官已經接手就交給司法處理吧!
至於小白想要藉口小B超速而免責,可以確定是不可能的;就算要將肇事責任降低到與小B相當,都必須提出更進一步的證據,也是一條漫長道路。
最後,一堆路權觀念薄弱的民眾試圖藉口直行車超速就合理化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三寶們,希望你們最後看到判決時前千萬不要失望,或是高喊恐龍法官。可以嗎!
言盡於此,你們繼續嘴炮吧~
傳 中原兄覲見
事與願違
中原一點紅 wrote:
一堆路權觀念薄弱的民眾試圖藉口直行車超速就合理化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三寶們
這句話的邏輯不對
非常不對
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前提在於"有沒有觀測到直行車"
沒有"觀測到直行車",要如何去滿足"禮讓直行車"的條件呢?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