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剛你對前車閃燈用意為何?我:提醒他加緊速度啊!警:就是這樣!那車開多快?我:六五~七○!!警:那沒問題啊!因為最低速限是六○啊!那車主打電話去報警說你逼迫! 65~70是你自己講的。就算照自己的儀表板來算,也是不準的,因為大部分都是快樂表呀。實際車速可能更低。換做是我…警:剛你對前車閃燈用意為何?我:提醒他加緊速度啊!警:就是這樣!那車開多快?我:55~不到60!!警察先生你是不是應該去把他攔下來?而且車內報警,說不定沒有用免持啊,多危險呀~我常看到開比較慢的都是因為手拿電話在聊呀~
台灣交通管理非常糟糕,相關單位從上到下完全都是零分,很多駕駛的道德觀念也是很差不過既然政府一直不管,小老百姓總是會自己找出路就目前看過的車禍或驚險畫面,其實真正讓自己陷於危機的多數是慢速車即使小龜龜可以找到很多理由來洗白龜車的惡名,但事實卻不會改變大家都有理,只是切入的角度不同而已 "慢" 並不能完全跟安全畫上等號尤其用在"高速公路"時我想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限,交通法規也不例外拿法規來當擋箭牌也只不過讓你自己的駕駛道德在及格邊緣而已
上星期六晚上行經中山高頭份路段時,遇到一輛開內側車道的龜車,我從中線車道還能以時速85km/h超車,若我在他後面閃燈,會不會也被投訴逼迫啊?這問題都吵好幾年了,怎還是有那麼多駕駛佔用內側車道呢?難道沒有內側車道是超車專用車道的觀念嗎?開高速公路最討厭兩種無良駕駛:1.時速110km/h以下佔用內側車道,且不是超車用。2.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一次不打可能是忘了,但常遇到連超好幾輛車都不打方向燈的,不知是您方向燈壞了?還是車主您找不到方向燈開關?又或是您以為電影終極殺陣主角飆車不打方向燈,現實社會開車就可以不開方向燈?
要是我碰到跟樓主一樣狀況,我也是會給他閃下去...雖然說前車的速度沒違反規定,但雪隧不是一直宣導盡量讓車子保持在最高速限下行駛嗎..萬一是在假日尖峰時候遇到這種烏龜車,那後面的車輛不都倒大楣了....前車速度慢,還要保持安全車距,這開起來很痛苦耶....
觀念的問題啦~從法律或規定的的角度來看~他沒錯啦~只是不懂得幫別人想~以我自己在米國開車的經驗是~除非是塞車或很很多的時候~不然開車的習慣是~要慢~你就在外側找一台慢車慢慢跟~只要不低於最低限速的話~當然~這時候也絕對不會有人因為你開太慢叭你或閃你遠光燈~如果要保持正常時速~就開在中線車道~如果中線車道有人開的比你慢~再切到內線去超車~重點來了~~超完車後大家就會自動又切回中線車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