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牌..你再翹阿!! 12/1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回文

很可惜.......這張照片恐怕是告不了他!

誠如前面有提過,停在家裡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所以,下次記得等他騎出來的時候再拍......加油!
大家都誤解了拉!!!
其實是車主騎太快了!!
大牌"飛"起來了!!
忘記降落了!!













輕鬆一下.快酸................................
.隆 tw. 100X °/ 80E°
加奧卡爾加 wrote:
小弟也騎這種車= =...(恕刪)


還有洞洞帽!還要拉出一對耳朵!
兩輪獨走 . 寂寞 . 也自由 .
Traveling light wrote:
就在門口拍一下就造成...(恕刪)


在別人家門口偷拍屋內車牌並PO上網不算妨礙秘密罪?
那改天你家鄰居拿著相機從你家浴室窗戶外上拍你全身脫光洗澡照片並Po上網,那也不能算是妨礙秘密囉!


有空去看過去新聞狗仔報偷拍小S與范曉萱等人在泳池旁開home 趴賠多少錢.

要伸張正義?
去改裝店門口呀~
只要看到改裝店門口正在拆殼,那時候就可以待命拍了!

那警察要搶業績也可以~

去你家窗外等~
看你拿刀就表示你預謀殺人了,刑事案件,輕鬆破案!還蠻好賺的!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唉,不要再淪為改裝VS原廠之爭了,改裝如不影響他人,或沒有規避刑責的意圖,要怎麼改都不會有人反對。

小弟的女友,三年前騎機車要上大夜班,在社區停車場叭了前面一台黑色馬3之後,對方駕駛載著女友一路從山上追到山下,一路逼車想故意碰撞,還超車到前方後,拿著鐵棍下車恐嚇,幸好我女友有閃過並平安到達上班地點。後來因為受到驚嚇,僅記得對方部分車牌,回去調社區監視錄影帶,就發現拍到對方車牌一片光亮(周圍其他車牌都很正常清晰),不知道對方在自己車牌動了啥手腳。後來這事就不了了之(因判定對方也是社區住戶,我方人車無損下若提告,怕惹來對方私底下報復)。

翹牌翹成這樣多嚴重?等你哪天出事,監視器拍不到對方車牌你就知道...(當初承辦我們案子的警方就懶的幫你查,你自己去找出車牌號碼再來跟他報案)。況且,如果對方騎這種誇張翹牌車出了事,只要他人車都還能動,你期望他下車和平解決,還是覺得他會油門一催然後烙跑???

BlackDragon wrote:

要伸張正義?
去改...(恕刪)


所以改翹牌也算是改裝零件之一嗎??

那用口罩把大牌遮住是不是也算?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這就是傳說中新竹的白bubu嗎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回文

XXX先生您好:

台端於98年11月27日 寄交新竹市警察局民意信箱之電子郵件,交由本局交通隊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有關車輛釋義如下: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器腳踏車)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二、 台端來函所指陳之車輛,本局業已查出車主及地址,本案將責由轄區分局加強勸導及約制該車主之違規行為,感謝台端對於警政工作之支持,謝謝來函,敬祝 萬事如意。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承辦人:黃竹青

聯絡電話:03-5250382


我的目的已達到了...車愛怎改我管不著..我就是不爽翹牌!
ng009 wrote: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回...(恕刪)


看吧,警察也說了,沒在路上跑沒辦法開罰!


翻譯一下:

條文解釋的部分白話一點就是「行駛在道路上的『車輛』才叫做『車』,才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處罰」

第二段,大致上是說,警方已查出該車輛的所在地,會加強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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