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ry1999 wrote:
若不危險, 如何需要規範此舉違法?
重機面積小, 常會進入視覺死角, 如此鑽來鑽去,
當然危險.
妳這指的也只是行進中
時速大於40以上的亂鑽自然危險
小客車的死角也沒多大好嗎
這一秒進入死角
下一秒就看的到了
我從頭到尾指的都是"低速"好嗎
為什麼外國會有規定說塞車的時候機車可以鑽出去
越快把道路上的車輛疏通到他們要去的地方越好阿
可趕緊疏導車流有什麼不好?
非得大家一起塞妳才會比較高興?
紅字來源
rory1999 wrote:
我也見過好好排隊的重機(哈雷),
難道他的特性跟你的不一樣?
這就跟開放快速或高速公路一樣
開放了妳不一定要上去
塞車時可以鑽車
但不代表妳一定要鑽
rory1999 wrote:
互相尊重彼此的用路安全, 才是路權開放的真諦.
照妳這樣說法
汽車很多人也都不尊重彼此的用路安全(還記得快速道路的馬6還是馬3事件吧?
所以是不是也不該開放?
rory1999 wrote:
另外, 要真如你強調的特性不同,
又怎麼能開放相同路權呢?.
強調的特性本來就是這樣
但不代表路權不能一樣
他們不過同樣是運具
一樣是把人或是貨物從A點送到B點
男人女人的特性也不一樣
是不是就要限制女生晚上禁止出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