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車道觀念~你要在哪個狀況下開車~

文字遊戲玩很兇
後車超速又如何?
喜歡開內線也沒關係
往右讓開再回來我相信要不了十秒鐘
就因為後方車輛超速,而故意想阻擋的人這才莫名奇妙
光是抓著超不超速的點在那邊吵
也不想想如果後車沒耐心想從外側超車的話
如果有什麼閃失 你離他最近

大家互相方便一下,交通更順暢,不是很好?
nxwo wrote:
你說的我當然知道阿~...(恕刪)


看完一大段, 又回到法規面的問題

你說的這些舉的這些法條就是因為有行車上的爭議才會有人發文去高公局問更詳細的法規
看到你這樣我決定不和你繼續鬼打牆下去

我只能說你據舉的例一堆漏洞, 就算政府單位有發文解釋法規條文你也一概不理

你要問極端的案例怎麼不發文去問看看呢?
更何況我一開始就是設定兩部車都在合法速限範圍內, 硬要扯到180km/h的後車也是閣下
所以開到180km/h就不會占用超車道了沒錯啦

但表速110km/h實測105km/h呢?

最後我再提一次, 現行法律規定, 及超車道立法意旨如下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前車一律讓道讓後車超車」 「後車要超車,一律可要求前車讓道」

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 後車要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 = 前車要讓道
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 後車超不超速不關前車的事

如果將高公局解釋的立法意旨這一段合起來就會變成

"後車要超車, 前車要讓道, 超不超速警察管, 不關前車的事"

以上, 如果你還要硬凹就凹吧XD

讓我見識到高速公路內車道總是有車輛佔用且不讓速度較快的後車先行的駕駛的想法
以及凹法規的神功, 真是感謝.!!XD

請盡量回文, 我相信明眼人都知道這條高公局的解釋文出來就解釋了一切了!!XD
unclefly wrote:
這樣也能凹~~我真是...(恕刪)


這不是凹
如果台灣的高速公路是無限速
「前車一律讓道讓後車超車」=「後車要超車,一律可要求前車讓道」
是可能成立的

凹的有2種人:
1.行駛內車道自認已達最高速限的,堅持不讓道「前車駕駛人」
2.惡性超速超車,卻又口口聲聲要求「未占用內車道的前車」一律讓道的駕駛人



nxwo wrote:
這不是凹如果台灣的高...(恕刪)


法律沒有規定哪種情況才有資格請求前車讓道,
就是因為每個人需要用路的理由不同,
基於公路為所有用路人及納稅人共有,
以及超車道設置的精神,
任何人皆有資格請求前車讓道,
至於請求讓道的駕駛人是否違規,
路上的其他駕駛人因為不是執法者無權認定,
所以才會有應該交給警方認定取締的釋函,
應該沒這麼難懂吧??

別再凹了,讓個路有這麼難???
還是憋人家你會比較爽???
HellCloud wrote:
看完一大段, 又回到...(恕刪)


看到你這篇回覆
我保證你絕對沒有搞清我的意思


如果將高公局解釋的立法意旨這一段合起來就會變成

"後車要超車, 前車要讓道, 超不超速警察管, 不關前車的事")


拜託
我從頭到尾跟本沒有反對這句話的意思喔!
不懂嗎?
麻煩你再回去看看
不然我跟你還是雞同鴨講

另外,我之前在「高速公路遇到惡劣駕駛」討論串已經寫過了(366、457、471、491)
也麻煩請完整看過後,再來討論、指正



nxwo wrote:
看到你這篇回覆我保證...(恕刪)


看到你這篇回覆我保證你沒有搞懂我的意思
也沒有搞懂高公局的意思

搞懂的人並不會寫出這樣一句話
nxwo wrote:
「前車一律讓道讓後車超車」=\= 「後車要超車,一律可要求前車讓道」


請你仔細研讀完整看完高公局的釋文以後再來指教, 討論
LHMeng wrote:
文字遊戲玩很兇後車超...(恕刪)


文字遊戲玩很兇
後車超速又如何?
喜歡開內線也沒關係
往右讓開再回來我相信要不了十秒鐘
就因為後方車輛超速,而故意想阻擋的人這才莫名奇妙
光是抓著超不超速的點在那邊吵
也不想想如果後車沒耐心想從外側超車的話
如果有什麼閃失 你離他最近

大家互相方便一下,交通更順暢,不是很好?


何謂文字遊戲玩很兇?
法律就在那邊
你不去翻,不去研究
那是要打「嘴砲」嗎?
我連法條都翻出來給你看
你有去看嗎?
你可以說我的解釋是錯的
但請告訴我,我的解釋、論證哪裡有錯、有問題
然後大家可以把法條、政府函釋拿出來一起討論、研究
好嗎?
共勉之~~













HellCloud wrote:
看到你這篇回覆我保證...(恕刪)



請你仔細研讀完整看完高公局的釋文以後再來指教, 討論)


我不僅連你PO的高公局函釋完整看完了
連法律位階比高公局函釋還高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也都看了
但可能還有漏掉的
如果還有其他的資料
也麻煩各位大大提供


stan0309 wrote:
狀況一大家分流~超車...(恕刪)


兩個影片是同一個國家嗎????

影片1 應該是德國無線速公路吧吧
假如加速離開內線禮讓後車被拍超速 後車願意繳的話 我是很樂意加速讓道的
nxwo wrote:
何謂文字遊戲玩很兇?...(恕刪)


然後你只看了我第一句話
後面的內容就全部看不見了嗎?

你翻出來的法條我有看
但是這文章重點不是來研讀法條吧
自己沒有違法就好,值得鼓勵
不過,因為後方車輛超速就心生阻擋的意圖,就怪怪的吧?
前面有人提供影片,我相信那個人一定嚴重超速。
但是前方車輛有辦法的話就會向右讓開

交通的意義,就是要以較快的速度到達目的地
你只需要做一個小動作,就能使交通更順暢
大家就能更順暢的行車,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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