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yawu761106 wrote:
我想是因為國情吧!就像之前新聞訪問外國人,外國人說台灣人和藹可親,善良,可是一握上方向盤、跨上機車,就變了一個人,變成逞兇鬥狠的賽車手,所以囉,有些法規是不能強求的,你信不信廢除禁行機車道,馬上就會車禍事件激增,車禍死亡人數激增?
你可以去問問看台北市政府。問他們最近減少禁行機車道後車禍數量有沒有增加?
這種說發就跟當初要開放紅牌走快速道路前的說法一樣...........
Mr. Cold wrote:
看完杜卡迪欸司二阿魯...(恕刪)

Ducati_S2R wrote:
被某個人罵一句就可以開一篇討論
你應該順便把那篇連結貼出來...(恕刪)
NYPD SWAT wrote:
請把未劃分快慢車道 加入到 慢車道 數據中,現在的慢車道跟未畫分快慢車道有何不同? 不同樣都有汽機車混流。
這樣加上去,汽機車混流發生事故比重占了35%以上,所以可以要求政府劃設禁行汽車嗎?...(恕刪)
everyday26 wrote:
97年七月的機車違規前十名:
1.闖紅燈 2.違規停車 3.爭道行駛 4.未帶安全帽 5.未依規定轉彎
6.超速行駛 7.無照駕駛 8.不遵守標誌標線駕車 9.酒後駕車 10.不按遵行方向行駛
新聞上汽車酒後駕車撞死人的不在少數
其餘汽車都會做,只是有沒有被抓到而已...(恕刪)
gungunM wrote:
就算沒有違規的問題~
動向多...變數多的外側車道...
絕對還是比動向單純的內車道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