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版友狂砲守法是奴隸、腦殘、廢物。
所以不守法是目前流行的趨勢,我跟不上流行了??
違規不才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因嘛?
難道減少違規等於減少危險這句話有錯?
不是因為違規者造成你用路的危險嘛,
怎麼會是禁行機車造成你用路的危險??
不先減少違規現象就想本末倒置的廢除禁行機車??
實在搞不懂眼中只有廢除禁行機車者的想法。
還是只有那位版友是特例??(呼應標題,守法是奴性重的表現,該版友說的)
有經驗的大大回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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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來這邊會繼續被砲,
不過不想繼續用機車活動版的標題了。
一點都不想發起啥一人一信廢除禁行機車。
如果發起一人一信要求徹底執行交通法規,勿枉勿縱,這我還比較認同。
對了,不要誣賴我是四輪族,
我是徹徹底底的二輪族,
只是對於道路上的違規很感冒,
因為我是皮包鐵,輕輕的觸碰一下就大傷元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