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四輪汽車一次撞傷7名行人

我認為,這種行為根本就是要以殺人罪起訴
撞了人還那麼囂張
他會不會是方向盤回太慢了
事故地點旁邊好像有一條路 52秒處可以看到
他會不會是從那條路右轉 但是方向盤回太慢
才整個衝到人行道的?
不然直線開著 能開到車子偏掉 還真的是高手一枚阿!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應該要有後續報導~只是這樣子提個頭就沒有了....
年紀輕輕,態度囂張
看他的裝扮和行徑,也不是什麼善類

這一撞,我看他有好一段時間都要賺錢來賠了~
說謊不打草稿

做錯事不承認

這還能算是人嗎??
雨宮薰 wrote:
風太大這個理由真是太...(恕刪)


就跟喝酒強姦人一樣. 那是酒先生逼人一定要強姦別人. 不然會把喝酒的人殺了
又是一個態度不良的駕駛人
台灣這種人好多
剛剛來一個白T哥現在又來個阿兵哥
這種人應當剝奪他終身開車的權利
風可能是在車內"吹"吧
看是吹那裡
案陰陽死阿台

撞傷這麼多人了還在那很跩的樣子是怎樣啊?

畜牲一個
又是個沒有悔意!還很唱秋,告給他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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