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行駛國道中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
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
 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第五點應該需要舉証
當時前車路況
超車道、內車道、外車道如有安全距離並且路況無障礙
後車有鳴喇叭、超車燈光
前車故意不讓
才有機會成立


第三十三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
 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
 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
 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
   限。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
 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
 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
   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難怪不少人都不使用方向燈


高速公路的罰則是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資料來源: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電子公路監理網


我個人有在高速公路行駛
8成都會保持在外車道
車流順暢時車速80-95km/h
也慣習常保持這個區間車速行駛在外車道
因為,這個車速最省油






raytcc wrote:
我如果開中線,後方有...(恕刪)


Me too,
命是自己的, 何必自我感覺良好, 害人害己

Lone0939 wrote:




我真的不懂你所謂的"紅衣服"指的是甚麼?
...(恕刪)


L大您好:

閩南語俗諺:《跑馬、行船,紅衫穿一半》,

(跑馬)這是古早人譬喻路上商品運送,騎馬沿路遇土匪風險,

(行船)古時船舶航海設備不像今日先進,出去像丟掉、回家向檢到,

現今陸上比喻,較偏向〔職業大型車〕駕駛,

至於〔紅杉〕以前老人家解釋,是有關殯葬禮儀。


以上是綜合駕駛前輩,及家鄉老人口述,

如有錯誤,還請指教。




Big-河馬 wrote:
你這個是高速公路的規...(恕刪)


你要不要再去詳讀一下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包含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cq145080 wrote:
今天不是來討論對錯的...(恕刪)


內線的快車有這麼恐怖嗎 什麼一直往右偏

之前在一般道路也遇到一台很奇怪的 遇到路口就減速往右偏 以為他要讓車還是右轉 一加速要超車就又往左偏回來 經過了好幾次 發掘她好像是怕被我撞到 才右偏

怕被撞 那我在加速的時候就先讓我過就好了 幹嘛又左偏回來 我的距離又不會撞上
Big-河馬 wrote:
在中線開90,就算後面塞得跟火車一樣長,就是合法,後面的就是得乖乖排在後頭.

車就是這樣開的,要不然你去檢舉看看有沒有用.

路也不是你一個人的,你沒資格要求別人配合你.

有本事從內線超過去就是了.


指著別人的鼻子說不是時,看看自己其他的指頭是不是同時指著自己。

原來別人的駕駛方式無理,河馬大師的最有理了~~~
在台灣路權本來就是屬於大車的 小車看到後方有大車靠近就趕快閃開就對了 囉唆什麼 共勉之
Big-河馬 wrote:
遵守法令的叫沒品,違...(恕刪)


既然你針對我回應

那麼....請你看清楚我的內容

我哪裡說超速叫有品

更何況...超不超速不是你的車速可以認定

你最愛開90了

請問你我開95你要不要讓

我也沒超速阿...

我開120又怎樣....你要不要讓

開120算超速嗎

不然110好了

昨天從台北回來

路上就是一堆像你這種中線開不到100的沒品駕駛

我沒說你不守法...我只說這就叫沒品

誰說守法就叫有品

你未免把有品的標準放太低了吧

------------------------------------

再補一槍

什麼叫沒品

就是你在高速公路被右側超車的時候就叫做沒品

全世界的高速公路共通的默契

越外側越慢

你愛講守法沒關係...我也沒在跟你討論超速

你愛中線龜90是你的事

如果因此擋到別人,不管是大車或小車

這就叫沒品

如果又被別人從外側超車

這除了沒品....還要加上龜車兩個字(還是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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