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覺得重車會被逼車,是死有餘辜,因為有人實在是太囂張了....

車牌給它記下來
打去環保局檢舉噪音
就可以了
然後該車主過不久就要去檢理站找環保局辦的驗車處理了吧
不是監理站辦的驗車喔,所以找驗車黃牛也沒有用
監理站每個星期四下午一點到五點都很熱鬧
如果是有錢人被檢舉到
不知道他們會怎麼修理環保局及交通隊的公務人員
因為檢舉噪音不需要佐證(這點我去過環保局空污課確認過了)
所以
請多加利用
Qeen is King~ wrote:
對於這些車,

又不能像對烏賊車一樣,

拍照檢舉,

只是上來幹譙一下,

希望重車朋友不要再亂改車了,

因為真得太吵了........
我是BO仔~ 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SONY A550~無名:imprezar1
tansywen wrote:
以前美國的黑人搭公車坐到前面白人的位置要罰錢,

黑人只能坐後面,沒什麼原因,因為白人說黑人是奴不是人,

於是黑人開始爭取人權,但是你不會看到有黑人自甘為奴,

覺得坐到白人的座位要罰錢是對的。

但這個現象在台灣的小機車路權裡好像滿常見的。


你要這樣解釋也是可以.....但請不要把自己看作是黑奴.....
你試圖說服我是沒用的,我不是當權者....要就跟政府說去
若要全民公投.....我是絕對不同意開放路權的
(不是說少數人的權益不是權益,而是要試著去理解大部分人的感受,但總是有一些人老喜歡把權益掛在嘴邊而後無限上綱)
因為有人實在是太囂張 , 所以重車會被逼車 , 是死有餘辜??

那汽車酒駕撞死人 , 死的都是被撞的 , 那也是死有餘辜嗎??

汽車那樣囂張酒駕 , 那在路上被人刮漆 , 也是剛好而已摟?
看了這麼多的關於重車的文章 ,若真是要開放路權,可以規定: 只能行駛在汽車行走路面且不得駛入慢車道上(等同汽車),不得任意變換車道及不可在擁塞的交通上穿梭於車陣中,一有違規加重處分

Ducati_S2R wrote:
說要收回有違規車種路...(恕刪)


嘿嘿...是我說的...但是你沒看到我有加問號嗎??
問號就是疑問句...是為了回答你的問題而發出的疑問....
還是你選擇沒看到那個問號???
john68411 wrote:
看了這麼多的關於重車的文章 ,若真是要開放路權,可以規定: 只能行駛在汽車行走路面且不得駛入慢車道上(等同汽車)

這部份不是已經開放了..@@
john68411 wrote:
不得任意變換車道及不可在擁塞的交通上穿梭於車陣中,一有違規加重處分...(恕刪)

法規本來就已經這樣規定每個車種
只是所有車種都沒在管
警察也沒什麼在理而已

非善類~硬皮鯊 wrote:
車牌給它記下來

打...(恕刪)


可是我的腿沒有重機快,
要丟下筷子,
嘴裡叨著還沒嚼完的肉,
跑到馬路上,
再記下車牌,
人家重車早就揚長而去了....

阿茂Orz wrote:
砂石車和公車還是有其...(恕刪)


論必要性的話,那自小客存在的必要會比機車更站不住腳吧?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john68411 wrote:
看了這麼多的關於重車的文章 ,真是要開放路權,可以規定: 只能行駛在汽車行走路面且不得駛入慢車道上(等同汽車),不得任意變換車道及不可在擁塞的交通上穿梭於車陣中,一有違規加重處分

若什麼?? , 不是早就開放了?? , 目前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及部份高速公路 , 以及禁行機車道 , 這你不會不知道吧??

另外 , 行駛在汽車行走路面且不得駛入慢車道上(等同汽車) <--- 這很有問題
不得駛入?? , 阿現在不也一堆汽車在行駛?? , 等同什麼汽車?? 為什麼體形碩大的汽車可以 , 小台的重機卻不行??

還有 , 不得任意變換車道及不可在擁塞的交通上穿梭於車陣中,一有違規加重處分 <--- 這更好笑
開車在路上 , 任意變換車道 , 以及擁塞的交通中鑽車的 , 不都是汽車在作嗎??

每天在市民高架與環快的交匯處 , 就是可以擠成二線三線 , 雙白線更不用說 , 視若無物 , 就是要硬插

看看此連接吧 , 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真是大笑話

歐.....我知道你說的等同汽車的意思了 , 你是說這些都學起來就對了

加重處分 , 要就一視同仁 , 舉雙手雙腳贊成 , 違規的現有處罰加重100倍如何

滿街的違規停車罰金立即充滿國庫 , 以及數量超級多的汽車超速案件 , 也可以讓國庫滿滿滿 , 不再赤字

不給路權,我們只好繼續騎山路囉,就這樣

或是投書給政府,請政府退出WTO,重機騎士就買不到重機了,米酒也能賣更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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