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食客 wrote:那CUX好像有做挑釁...(恕刪) 在美國直接掏槍你西部片看太多了吧http://blog.udn.com/wpdleo/2668069這個部落格看一下人家美國警察是怎樣搞吧再來討論台灣警察權的規範與執行是否合理
bigmouw wrote:原來在路上對警察比中指警察就可以將他推倒胡阿那以後我如果突然衝到馬路上 開車或是騎車的罵我我也可以比照辦理吧 人家警察冒著被撞危險衝到路上是要攔飆車族 維護治安而你沒事衝到馬路上如果被人比中指應該也是剛好而已
台灣講的都是「假人權」,學別人都是學一半的... 人權團體最先跳出來喊,然後人民看了新聞後又只「學一半」,算一算只剩下原版的四分之一了 所以最後就會出現這種怪異現象bigmouw wrote:在美國直接掏槍你西部片看太多了吧...(恕刪) 在美國,你只要開(騎)著車子,做出「想要衝撞警察」的動作,你就知道會怎樣了...嫌犯持致命武器攻擊警察,被當場擊斃也只是剛好而已
qseanq0607 wrote:鄉民的力量真是偉大 一堆人不知道前因後果就可以說警察執法過當既然這樣等到被飆車族砍的時候不要怪警察不抓沒辦法 抓了被砲轟 不抓也被砲轟那乾脆省下力氣 反正都要被砲轟ps.我也是砲轟警察的其中一人 因為我住高雄 哈哈哈...(恕刪) 最後一句不大懂 , 可否請大大明示 :住高雄跟砲轟警察有何關連 ?thanks
孤寂之狼 wrote:但問題之後又會跑出一堆人來罵警察說不尊重人權等之類的~~如果沒有此問題的話高雄警察早就解決掉飆車族問題了但問題在於警察這樣做害人傷亡的話要怎麼辦,如能用國賠來判賠的話那也是用我們繳的稅金去付啊除非可以跟美國一樣來硬的,直接撞下去就結束了(或是刺釘帶也可以)...(恕刪) 人權應該也有限制 , 最少不能妨礙到別人 ,飆仔有妨礙到大家嗎 ?既然有 , 那還談什麼人權呢 ?抓到罰錢,又不是要抓去閹掉...如果不用點暴力(警棍/警槍等等) , 能抓的到飆仔 ?有那一位大大示範一下 , 不用暴力能當場抓到飆仔的特技給大家看看...
子彈打中毛 wrote:台灣講的都是「假人權...(恕刪) 又是一個西部片看太多的人我貼的部落格看一下在裡面美國警察怎麼執法並且去學一些法律常識就知道為啥之前三重警察之前抓飆仔開了對方一槍事後發現他是個重犯可是此位警察卻黯然辭職那麼會嘴砲有本事你去挺那個警察阿看行政單位還是司法單位會不會去挺那個警察如果連三重警方打死飆仔這個案子的邏輯都不懂的話那跟你講人權我想你也不會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