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路口法拉利與機車對撞

Garys wrote:
所以說保險就是分擔風...(恕刪)


3000萬@@ 大大 請問你保對方3000萬 一年保費多少?
Nice Meet to U~

dannyc50 wrote:
很抱歉, 以這個事件...(恕刪)



很抱歉 這種事主導權完全在法拉利車主手中

如果他同情騎士快死了 也許大發慈悲全部自己塗牛糞 不讓騎士賠一毛錢

甚至去醫院探望+一包大紅包


第二種解決方式..有錢人的專利

雙方對簿公堂 車主花大錢打贏官司

騎士賠錢之外....傷重不治..

車主再買一輛新車繼續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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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很殘酷 希望不是第二種



有錢人最怕什麼
怕被不要命的死纏爛打
怕坐牢
這種情形 機車騎士要是告傷害
或是不幸掛掉 開車的人就是要背刑責或過失致死了
不如花點小錢 河蟹一下
我如果是有錢人的話
只要他不要來纏著我就好
花錢事小啊

宋承憲 wrote:
按規定 還是要以肇則來分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這是沒錯 您別忘了 還有肇則的部份 來判賠


兩輪有受傷 這是體傷部分 是另外的

車輛部份 兩輪應該會非常難過


而且還有目擊者 這...


弄不好上法院的話 開法拉利的


嗯 我想應該很有財力...(恕刪)


沒錯, 就是因為要看肇則, 所以我才說法拉利車主沒勝算, 因為以路權來看, 肇則在超跑, 目擊者的證詞從影片來看並不偏坦超跑, 她說: 兩邊都很快. 在我聽來是超跑很快的把頭伸過去等煞車不及的機車來撞, 這樣一樣是屬於未禮讓直行車的範疇.

不過我同意最後一句話, 很有財力, 這對結果可能有決定性的影響,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對吧!

dannyc50 wrote:
沒錯, 就是因為要看肇則, 所以我才說法拉利車主沒勝算, 因為以路權來看, 肇則在超跑,


除非能找到證據證明機車嚴重超速..或許才有可能降低一點點責任..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Passenger wrote:
除非能找到證據證明機...(恕刪)


沒錯, 我前面就說了, 除非有明確證據證明機車嚴重超速, 比如說出事前一秒剛好被測速照相照到, 有超速之事實, 不然單純就用雙方口述, 是沒辦法被採納的.

很多汽車與機車相撞的車禍, 機車車主被抬上救護車, 汽車車主等警察到了後第一句話就是 "那台機車騎很快, 快到我都沒看到他" 或 "快到我都來不急閃". 這是沒用的.

dannyc50 wrote:
沒錯, 就是因為要看...(恕刪)



如果以肇則3-7分的話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轉彎車7 直行車3

光以車輛損壞部分賠償問題 我頂多在買台也郎 賠你

但你也必須 負責我法拉利損壞的 3成


您覺得 哪個慘!!


關於體傷得部分 這就比較有探討空間了


這就看開法拉利的 要怎麼做了


有錢有勢咩

總結 兩輪的真的很慘

宋承憲 wrote:
如果以肇則3-7分的...(恕刪)


這樣說都不準 一切給法官定奪才準!!

如依據這樣比例分攤法官不可能這樣判的

不如拿之前有行人不依交通規定穿越斑馬線(直接走馬路中現穿越分格島)~造成騎車騎士追撞

到致騎士重傷 法官判行人要賠騎士錢 但行人也受傷呀~~騎車卻不用賠半毛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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