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543 wrote:
以維護安全之名
行限制自由之實
超速被拍到就罰 >為甚麼要限速?我高興開多少就多少>我的自由
危險駕駛就罰 >為甚麼不能飆車闖紅燈?我高興怎樣開就怎樣開>我的自由
以自由之名,行暴力之實也不在少數
RYU543 wrote:
超速被拍到就罰
危險駕駛就罰
應該不難理解
很難理解,這不是限制自由嗎?
RYU543 wrote:
足敷使用
所以性能好的不能用
太利害的邏輯......
這不是鬼打牆??
RYU543 wrote:
超速被拍到就罰
危險駕駛就罰
應該不難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