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c_chen wrote:哪邊有歧視的字眼??...(恕刪) 其實本人就是個聽障同胞左右聽力值於70上下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 無法自行察覺車輛異音其餘 soso鳴笛聲通常看一下後照鏡 若無 經過十字路口放慢速度就能解決
子彈打中毛 wrote:聽覺機能障礙者,其優耳聽力損失在90分貝以上者僅得報考輕型或150C.C.以下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及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恕刪) 子彈打中毛 wrote:依法,聽力損失90分貝以下者屬於重度聽障.依照你的邏輯,這種人不該上路,但法令是允許他們考取普通小型車駕照上路的。依照你的邏輯,這種人上路後會因聽不清楚喇叭聲被撞、會聽不清楚警笛聲被搬上新聞版面,不就是歧視嗎? 你在打什麼東西啊你的邏輯有問題嗎?而且我只說聽不到喇叭聲的用路人的風險性比較高,你放大解讀成,我不贊成他們考照上路...
今天新聞又一台救護車遭撞,好像很多起了,先前也有新聞是外藉老師開車和救護車撞,救護車撞機車也好幾起(前幾天是軍方的救護車),相關單位該重視一下這問題,救護車警笛聲常被人(尤其是醫院或消防隊附居民)抗議,不知是否如此才改小聲,和警車,消防車比起來,救護車警笛聲好像較小聲.尤其消防車,讓人不讓也難,可能是噸位重,"撞到没醫"的警笛聲又大大家自然會閃邊吧,警車不敢不讓,看到條子能閃就閃,居民投訴彰化市消防局東區分隊救護車每日24小時大量頻繁出動次數所發出的警笛聲噪音令居民苦不堪言
近來常常聽聞救護車在值勤時被撞出事,而事後大家都是理由一堆,指責開救護車種種不是,現代的人真的變了,變成天大地大我最大,何不建議政府把救護車,救難車,消防車,全廢止了,這樣不就不吵人,不會妨害交通了,也不會突然出現而嚇死人了,警苖聱音燈光太可怕了,若有人突發疾病,車禍,意外受傷,發生火災,算他倒楣活該,凡正不干你的事,這可真是自私自利的現代人,泯滅人性去指責救援的救護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強快路口不減速,強辯理由一堆,是交通罰鍰太輕了太小兒科了,沒人在怕,也沒人會理會.交通規則真是該修法了,只要不禮讓特種救護救難消防警察之車輪通行,及刻意阻礙阻擋前進之人車,一律坐牢並罰款千萬元,並負刑事民事等責任.如撞擊損壞救護車,一律賠償同款頂級新型救護車,並負刑事民事等責任.台灣既有錢亦有閒的人真是太多了,甭再拗甭再辯,再自私自利的下場,坐牢罰錢全都有看你還敢不讓救護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