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禍您有受傷,開立診斷證明書。要求賠償--->提告就變成刑法...強制執行
2.不用去理會對方,跟警方怎麼說,因為這都沒有用,警方只負責做筆錄,和解與賠償,他們不理的
(只有法官才有權力說你是錯的,任何人,包含警察,都沒有辦法說你是錯的,
如果警察說你是錯的,你就跟他說,你先錄音,我上法院要用的,不用擔心,因為警察也是上班吃飯,
有妻小要養,有時都用唬的,或是吃案)
3.先把您的機車,去估價,金額寫的清清楚楚(賠償用)
4.就醫費用,與損失費用,例如,行動不變,無法上班,或是腳痛,行動不變....通通可以舉證
5.如果對方要你陪她,等他去申請調解委員會,什麼事都由他去申請,你只要時間到去跟他談就可以了
至於要如何談:
1.折舊 1年 0.863,幾年就折舊幾次
(工錢的部份,不能折價,多少就該賠多少,但是可以喊說,我只賠50%)
2.至於材料單價的部份,不用管它估多少,只要跟他說,我有誠意理賠,但是要由我備料
(你也知道,自己到網路買材料,很便宜的,或是中古材料,材料費也是用喊的,我只有能力賠償50%)
3.分期,只要你跟對方說好就好。
切忌:
任何人都無法決定您賠多少,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幫忙協調,沒有辦法幫您做決定....
有問題再問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