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禁止汽車上高速公路

wang19900125 wrote:
奇怪,我也沒有說一定...(恕刪)


就已經知道機率很低...
卻依舊執著於事故後死亡的可能性...
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請問你會因為執著於飛機墜機的恐懼...
而一輩子不搭乘飛機嗎?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幼稚到不行

吃飽太閒



1515151515
大家好!!

colchicine wrote:
在塞車的時候禿然冒出...(恕刪)


如果以塞車的時速還能輾到重機騎士的話

那就不能說是不小心了

wang19900125 wrote:
高速公路時速少說一百...(恕刪)


就照你說的好了

重機在你面前雷禪一樣會以時速100公里往前滑行

在他滑行到靜止的這段距離絕對超過40公尺

這樣你還來不及煞車或變換車道?

還是你覺得重機騎士自摔之後就會黏在地上?
我覺得那種飆高速公路的 ! 如果 車壞 麻煩自己去撞 山壁 護欄死 ~ 不要撞到別人 !

重機要在高速公路上摔倒的機率,實在是小之又小
一高速公路上沒有坑坑巴巴不平整的路面
二高速公路上沒有紅綠燈和平交道
三高速公路上沒有十字路口和小巷口,不會有交織的車流
四高速公路上沒有大轉彎的路面
從慣性原理來看,只要兩的輪子保持一定轉速,車子就不可能會倒
不相信的話,可以拿個模型機車來實驗就知道了

再者,就算機車不小心摔出去了,
從慣性原理來看,
當汽車緊急煞車時,車子會因為慣性原理移動一段距離後才會完成停止
同理可證,
機車與人同時摔出去,也會因慣行而往前快速滑動,
但因為機車與人失去重心後與地面產生的磨擦,無法讓人與車立即的停止,
因此滑行的距離會比汽車的煞停更長

所以當事故發生時,若前後車速度相差不多時,
從汽車與機車前後的車距和後車煞停距離來看.
汽車要碾到人的機會,真的很小很小

gungunM wrote:
就已經知道機率很低...
卻依舊執著於事故後死亡的可能性


一輩子只要遇上一次就夠你受,今天我記錄器拍下說證實我無肇責
但我只要造成傷亡就是有罪,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法律。


ppopp747 wrote:
就照你說的好了

重...(恕刪)


請review我27F、60F之前的文,謝謝!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wang19900125 wrote:
一輩子只要遇上一次就夠你受,今天我記錄器拍下說證實我無肇責
但我只要造成傷亡就是有罪,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法律。...(恕刪)

很多事都是一輩子只要遇上一次就夠你受
但不可能因為有風險就禁止

我們的法律是"有過失"造成傷亡才有罪
當然如果對法官或司法不滿意
應該去要求改進或修改
而不是把這種問題轉嫁到其它人身上

wang19900125 wrote:
一輩子只要遇上一次就夠你受,今天我記錄器拍下說證實我無肇責
但我只要造成傷亡就是有罪,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法律。


小羊也會犁田翻到你前面
汽車也會翻車翻到好幾的車道外
你也有機會會撞到汽車/小羊
根據我們偉大的法律
只要你造成傷亡
你就是有罪

所以
你不要開車/騎車好了
這樣就不會有罪
幼稚+1

社會的亂源,請不要在鬧了...............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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