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ekVinci wrote:
由於mobile01有規定, 不能直接貼上新聞連結, 所以如果要看白色喜美K6(車號8682-MT)的
32歲何姓車主, 其25歲葉姓女友在媒體上取暖的影片, 請至google輸入 "makiyo事件學不乖"
就可找到!
既然葉小姐能在媒體鏡頭前哭啼取暖, 那麼, 法官傳妳出庭作證, 對妳也不是啥難事吧? 如
果法官問: 妳男友有沒有先動手用雨傘戳紅色A4? 有沒有先動手敲人家車子? 有沒有先挑
釁人家? 妳要為這種男友做偽證嗎? 25歲就留下前科, 很難看哦! 偽證罪是要坐牢的喔!
什麼叫做 "就輕輕碰到, 連保險桿都沒有壞" ? 人家的車兩個月前才動過 "鑽石鍍膜手術" 耶!
領有鍍膜手冊耶! 你男友動過腦瘤手術就可以皇帝大, 反過來他就可以先用雨傘戳, 先動手
敲人家車子? 追撞到人家的車, 妳認為 "就輕輕碰到, 連保險桿都沒有壞" !!! 人家A4裡面也
有載女眷耶! 人家他們就活該被你們撞喔? 別人家的小孩都死不完就對了?
說真的, 妳男友要是動過腦瘤手術的殘障人士, 應該是會行事低調, 當個該乖一點的人! 怎會
在馬路上挑釁別人? 嗆堵並且先動手? 周日18點在警隊裡做筆錄, 還大呼小叫的; 當天晚上
進醫院, 就變得病饜饜的, 還跟媒體說在醫院裡躺了一天, 好會演哦! 說穿了還不是在馬路上
嗆堵到更大尾的, 打不過人家, 就一秒變古意, 什麼腦瘤手術 / 殘障手冊 / 頭好痛 / 後腦腫 /
醫院躺一天..., 這種擔當的男人....., 葉小姐, 妳的品味的確獨特!
(恕刪)
有鑒於...這位鄉民把事情陳述的那麼詳細...
那事主您的呢??
被鄉民一一挖出來時..要你面對事情真相時..你人卻消失了.....
白K6車主....您又是一位利用媒體利用網路資源(支援)的 撒謊者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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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顆顆"被我歸類的"小鬼" 竟然已是32歲的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