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四人,不賠不和解, 判三年二個月, 判決文在呢? (共六死)

bbblee wrote:
台灣 vs 美國 vs 日本 vs 南韓 vs 香港 vs 中國

台灣
台灣酒醉撞死四個判三年二個月 !

美國
美國婦人酒駕撞死人
判刑50年


蘋果日報
日本
日本駕駛人在酒精濃度超出標準的情況下駕車,可處3年以下徒刑,再罰約19萬元台幣,
重度酒駕刑期可達5年,外加罰金約39萬元台幣。
日本並在2001及2005年兩度修法,將酒駕致死最重刑期由15年提高至20年

南韓
南韓下月施新法,將以違法者血液酒精濃度及違法次數為參考標準,分級量罰量刑,最重可判3年徒刑,或罰約27萬元台幣。

香港
香港法律規定,若駕駛的呼氣量在每100毫升中含22微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尿液中含67毫克酒精者,
便已超過標準,最高可罰款9.7萬元台幣及監禁3年,取消駕駛資格3個月;再犯者更可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
在香港若因酒駕導致他人死亡,將面臨「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最高可處10年徒刑

中國
中國最重關10年,在中國醉酒駕車者將吊銷駕照5年,而酒駕引發交通事故者則終身吊照;
若致人於死者,將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節嚴重者可判10年徒刑。 ...(恕刪)

紅字畫不完了
全部都很重點阿
這個資料真是
要酒駕的人歡迎來台灣
linpredator wrote:
紅字畫不完了全部都很...(恕刪)



是啊~~
南韓已經有一隻" "(自行填寫)來台灣酒駕撞死人才關一年多~~
明天要被遣送~~
而且脫產後一毛錢都不用賠............
真是感謝台灣司法!!!!!!
leoachung wrote:
是啊~~南韓已經有一...(恕刪)

沒錯
還嗆聲耶


一位在台就學的張姓韓籍交換學生,前年在上完夜店後酒駕肇事,撞死早餐店老闆陳先生,法院判刑一年四個月,雙方並以賠償七百多萬元達成民事和解。日前張姓韓生刑期服滿,但賠償金只賠了卅萬元,明天移民署便要將他遣送回國;受害家屬趕著向他求償時,張生竟嗆聲,「我已辦好財產轉移,你們台灣根本拿我沒辦法,還幫忙買機票送我回家!」

原來,根據我國《刑法》,外國人在台犯罪,只要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就得以驅逐出境。接獲陳情的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表示,現行法律未要求外國人善盡民事賠償責任,肇事者一旦離台,便難以追償,台灣恐成外國人的「犯罪天堂」。

二○一○年間,張姓韓籍交換生在台開跑車肇事,造成一死一傷,受害者家屬昨赴立院陳情,在記者會上泣不成聲。陳先生的兒子說,兩年來數度向總統府及法務部陳情,但未獲重視,就連追張姓韓生入、出獄的時間點,各機關都避而不答,彷彿是要掩護張生順利出境。陳歐珀則痛批,「政府官官相護,護到外國人去了!」

內政部移民署專員王守華指出,移民署接獲地檢署通知,這名韓國學生刑期已告一段落、假釋出獄,現在在移民署暫時收容中,準備驅逐出國。目前依規定,若移民署沒接獲司法機關其他通知,這名韓國學生已無權在台居留,但只要司法機關通知,就會馬上配合,限制韓國學生出國。

法務部昨表示,桃園地檢署已在七日撤銷驅逐出境處分,但檢察官無法將他限制出境。檢察司長宋國業建議家屬可依據強制執行法規定,以韓籍男子有可能故意不履行義務,且有事實足認顯有逃匿之虞等理由向法院提出聲請,法院得依債權人的聲請或依職權限制韓籍男子住居。


台灣黑道撞死人
外國學生撞死人
享受同等的優待
BI喔

受害人家屬們
覺醒吧
非法制裁跟勇敢復仇人有看過嗎?

當法律無法給你公道!你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家人?你會不會豁出去拼了?尼克休姆有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兩個優秀的兒子和美麗的老婆,但是沒想到一個晚上就讓他的幸福完全破碎,他兒子在便利商店遭到打劫的黑幫混混砍殺,最後仍不治死亡。

他原本以為法律會還給他一個公道,讓那個壞人一輩子都在牢裡度過,但是沒想到律師卻跟他說,因為只有他一個人證,恐怕兇手只會被判刑幾年,於是尼克休姆決定自己來制裁這個斷送他兒子美好前程的混混,可是沒想到他展開報復之後,「非法制裁」的反噬力量更是意想不到的像他撲來,因為黑幫的老大也對他全家下達追殺令,讓他陷入最大的恐懼,而不得不與他們正面宣戰……



紐約的廣播名主持人艾莉卡班恩(奧斯卡獎得主茱蒂福斯特飾演),原本過著她鍾愛的生活,以及還有個他深愛的未婚夫,但是一場殘酷粗暴的攻擊事件不僅造成艾莉卡身體嚴重受創,更造成她未婚夫離開人世。
無法接受悲劇的事實,艾莉卡開始潛行於夜間街道,尋找應該要為這場悲劇負責的元兇,她暗自追求正義卻吸引了公眾的注意,整個城市似乎都集中目光看著其實是她所為的匿名英勇之舉。

但紐約警方則急於找出幕後嫌犯,固執的警探(奧斯卡提名泰倫斯霍華飾演)窮追不捨她的蛛絲馬跡。艾莉卡必須決定她這場復仇冒險是否真的是正確之路,或是她已經變成了她原本想阻止的那個…。

leoachung wrote:
南韓已經有一隻" "(自行填寫)來台灣酒駕撞死人才關一年多~~
明天要被遣送~~


對啊,在台灣用酒駕殺人,還不用付什麼錢,真的很便宜

像在高雄市,又酒駕殺了一個人了 !
而這樣會被判多少呢 ?
一年 ?

疑酒駕肇逃 醉男撞死女騎士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2日電)66歲戴姓男子今天涉嫌酒駕肇事逃逸,
並闖紅燈衝撞綠燈直行的2輛機車與1輛自小客車,其中被撞的林姓女騎士傷重死亡,
另名林姓騎士受輕傷,自小客陳姓女駕駛受嚴重驚嚇。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喝罐酒再撞死人
罰很輕!!!!!!!!!!!!!!!!!!!!!!!!!

筆記ing
真好等我哪天想不開我也去撞我討厭的人
攻擊、侮辱、騷擾、挑釁他人、非理性行為
攻擊、侮辱、騷擾、挑釁他人、非理性行為
linpredator wrote:
台灣黑道撞死人
外國學生撞死人
享受同等的優待
BI喔....(恕刪)


原來台灣黑道和外籍人士的地位是一樣的,那我們奉公守法幹麻.
不過不能怪法官,當有黑道用深情(兇惡)的眼光看著你,法官也是人,也是會被感動的...

無奈阿..自作孽不可活
政府、立委等是我們選出來的
人民自己都不當一回事了
只要不要危害到個人利益
其他皆無視,政策法律擺爛也沒人管
人人自掃門前雪,都自顧不暇了
最後...歡迎來到鬼島
馬總統請你務必在卸任前,一定要確實執行司法改革將酒駕依當時後狀況重判到死刑(最近那位回馬槍的酒駕肇事者就應該判唯一死刑),才能對的起那些無辜被撞死冤魂們!!否則你真的很對不起投給票的台灣善良百姓!!
只能說那個廖國豪太不懂事了拿槍去開

酒駕去撞頂多關個兩三年

以後黑道火拼應該都會酒駕互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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