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上回被逼車的ben90106072嗎??? 這回他又被逼車了...


wishleakage wrote:
快車道沒有寫禁行機車...(恕刪)


所以說沒寫禁行汽車的慢車道,汽車也是可以一直行駛去檔機車的路囉~
0939416446 wrote:
所以說沒寫禁行汽車的...(恕刪)

你可以去查四輪以上汽車行駛慢車道的規定就知道行不行了
0939416446 wrote:
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
行路線。

所以
你有看到隻字片語提到左方為慢車超車道?
左方只是可用來超車
不代表他是超車道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0939416446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6條第2款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
行路線。...(恕刪)

機車不屬慢車
查法規請先看看名辭定義
機車不屬慢車?那屬什麼車?印象中有個機慢車的名稱?!誠心發問。
jerry翔 wrote:
機車不屬慢車?那屬什...(恕刪)

屬汽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機慢車是指機器腳踏車+慢車
而不是把機器腳踏車歸為慢車
所謂機慢車專用道就是機器腳踏車和慢車都可駛
腳踏車屬於慢車,那為什麼有慢車道,還需要特別設腳踏車道呢?不用繳稅的腳踏車路權都比機車好,台灣的機車族真可憐。

Ducati_S2R wrote:
你可以去查四輪以上汽...(恕刪)


所以說若要按照法規規定,要超越前車時須按喇叭示意超車,前車讓道後即可超越,若按喇叭示意超車後明明前車還有慢車道的空間可以讓卻不讓的時候是否也該說前車違法呢??

所以我認為不管是汽車或是機車的駕駛人只要考到駕照上了路,這些都是要遇到的課題,因為有一天自己一定會遇到相同的情形(當前車或後車),當你當前車時你會認為後車逼你車,但當你變成後車時前車速度慢時會乖乖一直跟在後面一起慢嗎??我相信在台灣根本找不到沒有違過法的駕駛人,只有別人沒看到罷了!!

還有按喇叭的意義見解不同,示意超車被當成逼車,這不是誤很大!!
最後結論是怕別人逼你車或是你去逼別人車的話,搭乘大眾運輸會是很好的選擇,沒得爭!!
jerry翔 wrote:
腳踏車屬於慢車,那為...(恕刪)

因為慢車道機器腳踏車+慢車都可行駛..而四輪以上汽車在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也可行駛
可以說是混流車道
和專用道的情況不同
專用道就是除指定的車種外其它車種不得使用,理論上路況會單純安全一點
如果有在管的話
jerry翔 wrote:
腳踏車屬於慢車,那為...(恕刪)


這就要問政府
為什麼自己打自己嘴巴了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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