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一點要注意
前面有位網友有回應到
就是影片中機車似乎煞車煞不住
汽車固然有錯(每次汽車和機車車禍 大家都會同情機車)
但是
若機車的煞車系統未作定期保養
依交通規則也是有責任的
~~~~~~~~~~~~~~~~~~~~~~~~~~~~~~~~~~~~~~~~~~~~~~~~~~~~~~~~~~~~~~~~~~~~~~~~~~~~~~~~~
這種事大家在路上都可能遇到
因為常常在路上聽到機車煞車聲唧唧叫就是沒在換煞車皮
尤其是一些歐里桑歐巴桑騎的機車
大家要多注意喔
機車女騎士也有部份錯,

應注意而未注意


tansywen wrote:
路權是人權的延伸,而...(恕刪)

我哪邊寫到機車爭路權? 不要看到機車+路權就代表反對機車爭路權。真是標準的XXXX

直行機車有絕對路權,堅持捍衛路權就是不讓...拿命去拼,值得嗎?
elac_chen wrote:
直行機車有絕對路權,堅持捍衛路權就是不讓...拿命去拼,值得嗎?

所以你覺得影片中的那個阿婆 , 是拿命去拼路權嗎??? , 從那看出來的阿? 散發出不同的氣場是吧
大家在爭誰的路權,這個事故誰是贏家?就算汽車100%肇事責任,躺在路上的騎士就贏了嗎?只有安全回家才是贏家.許多騎士不要命的飆,出車禍的時候,鐵定比汽車要慘重,傷殘死亡絕對不會比較好,汽車賠賠錢,再賺就有了.路權只在談賠多少錢用的.現在騎車,就算是綠燈過馬路也要小心,我可不想坐在輪椅上數賠償金.
這情況跟我不久前發生夜間車禍有點類似,我是騎車主幹道閃黃燈直行車,對方是T字路口巷弄出來閃紅燈左轉彎車,對方未等我通過就直接穿越道路,害我煞車不及撞上轎車。

我的案例經過交通裁決判定,我有速度過快(當時筆錄速度為40-50),未減速慢行注意前方路況,為肇事次要因素。
對方轎車則為未禮讓主幹道直行車通行,為肇事主要因素。

經過調解,對方保險公司同意以我3成、對方7成的肇事責任賠償我的受傷、工作損失、修車、和精神賠償的費用。

依照我的研判,這次車禍,雖然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但是應該不會100%完全由轉彎車承擔,因為機車仍然有注意前方路口路況的義務,減速慢行,預作隨時停車的準備動作,應該會是3(機車)-7分或是2(機車)-8分。
lichway wrote:
大家在爭誰的路權,這...(恕刪)

路權是要提醒之後的駕駛人要更小心用的
知道自己的行為自己和別人會付出多少責任與代價
依路權來判定交通事故不也是大部份人讚同的?

如果只想著鐵包肉肉包鐵這種問題
何不直接法規寫
機器腳踏車遇四輪以上汽車應優先讓其通過
小客車應優先讓大型車通過
真希望那位女士平安~!!
也希望雙方都記住這次的教訓

就算直行車路權最大
但我想這樣一撞
該女士的家人會有多擔心與難過
人若真的走了 路權只能領保險金 但可以把人喚醒嗎?


搶快左轉
不但事發當時耽誤行程
更得擔心對方是否重傷往生 對方家屬承受的痛與恨
一輩子都會記得曾經撞死人
又豈只是賠個不是就沒事了

01是公開場合!不是個人抒發情緒與壓力的管道! 發言人的言論品質=發言人的氣度與高度、修養, 不該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elac_chen wrote:
我哪邊寫到機車爭路權...(恕刪)



= =拜託一下~~ 如果常常開車騎車

看這影片一看就知道~~當時汽車駕駛誤判

他想搶車跟車之間空檔轉彎~~~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 相信很多駕駛常常上路,有時會遇到不管開車騎車.變換車道駕駛

明明後車車速比他快~ 但要切換車道駕駛以為別車道車速很慢,忽然性切換車道

而造成別車道緊急煞車~~


別說機車~~今天是汽車他忽然切過來也是撞上去

跟爭取路權沒啥關係~



我朋友之前開我車子也作過這種事情


不過是 "轎車VS卡車

為了搶空檔.差點被卡車撞屁股

朋友被我唸五分之久~~ 他認為距離 車子本身動力夠搶那兩秒

= =但身為車主 萬一撞下去.....我頭就大了


================================

另外這情形 我昨天也差點發生~= =沒行車紀錄器

機車VS機車

我是直行車輛~~ 速度約40-50....

約十字路口10公尺前我就注意到 也鬆開油門

誰知道 我要準備通過十字路口時, 那台左轉機車可能覺得我會停或很慢

給我忽然切過來..... 害我緊急煞車 雖然停的下來

當時那位駕駛可能感覺到如果硬從我面前強行通過可能會撞肚子(我後面左邊還有一台小貨卡 )

他忽然才停下= =......

= =人有時會判斷錯誤~~ 想想算了 劇續走~~反正後面小貨卡 按喇叭 按得嚇嚇叫.............
我覺得不只是判斷錯誤
而是有一種動物本能
在有車子要超過你的時候
油門會很想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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