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有行車紀錄器 不然...


BenSheets wrote:
補一下交通法規:關於...(恕刪)



不知道是不是這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四章

第88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老實講,拖個推車好像是違規的…不過警察沒在抓


台灣好像有點錯久了就是對的感覺


在夜晚又無加裝警示燈光,跟殺人兇器沒啥兩樣


跟不加燈光的腳踏車有得拼…


樓主可以提出合理的賠償給她一點教訓
不是對版主幸災樂禍~

老實說影片我也看不出來,還以為是自己雷殘~

雖然後續有畫圖表示,不過真的上法庭要判定時,我也真不知道該如何判定,可能需要其他的目擊者了。

對於行車紀錄器的畫質,個人不予置評。

針對標題:還好有.........,不然........

我不太懂意義是?

因為裝了這台行車紀錄器,對實質判定幫助不大。

BenSheets wrote:
睜大你的眼睛 看看到...(恕刪)

還真....看不到,這應該很難避耶~

應該要求償,至少讓對方有個警惕~
(這如果是汽車....不敢想像底盤會發生什麼事情....)
大燈不夠亮,來顆HID吧人沒事就好
標題改一下吧,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根本沒差,這麼傷眼拜託別po上來。
真的沒看清楚.....

唯一看得到的.....


是樓主大頭貼的閃亮車頭燈.....
更多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HankRS225
影片看起來還真的很像是自摔
不容易看出影片中還有一個拖車的部份..

yoyo40 wrote:
祝你早日康復!

我之前在上班途中撞到堆高機前面那兩根, 跟你一樣撞到時我都不知道撞到甚麼,沒剎車就直接撞上去,
人還飛出去轉一圈後頭部落地,還好有戴安全帽的習慣,只是腳部膝蓋受一些傷,所以現在還可以回文.

堆高機從巷子開出來不是用後退方式,而是前進方式出來,又沒有人在指揮,旁邊又有東西擋住他的車子,
根本看不到,而我就是倒楣的那個,還好現在還在,不幸中的大幸.
希望你早日康復..(恕刪)


撞推高機前面的那兩根也真的很衰欸

對方又沒車牌

後續怎麼處理啊???

謝謝您囉
下雨天騎車還是騎慢點吧

視線這麼差 安全第一拉
我都乖乖跟在妳後面 也沒按妳喇叭也沒閃妳大燈

也是等到有虛黃線我才超車

幹嘛我加速你跟著加速 妳看妳 害我超車超了多久 一直在對向車道

害我最後一個急彎差點過不去


http://youtu.be/B1V85_rVqBU?hd=1&t=3m3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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