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移文???


也好!

反正討論下去也無重點~

有次在銀行旁邊計時,下車拍照開單到拖走~2分10秒一氣呵成

accr0982 wrote:
有次在銀行旁邊計時,下車拍照開單到拖走~2分10秒一氣呵成


太慢
應該要縮短成10秒

然後如果抓到酒駕
直接把車拖去海邊,推入海底做人工礁石....
違規還上來取暖??
謝謝你對國庫做貢獻!!
感謝中和警察高效率清除交通害蟲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停車要付停車費~
只是你的停車費貴了點
wtevosky wrote:
小弟於晚間6點46分...(恕刪)
我沒上來取暖,被開單也是剛好而已,只是我不滿的是拖吊業務既然委託民間處理就應該依照準則行事,而不是圖利廠商,有人說我拿信為啥要開車,不好意思小弟可以回答你我是路過我家所以進去拿信然後還要在去客戶那邊這樣你有了解了嗎,記得很久以前政府就講過只要不是影響交通的狀態之下應以開單為主,但小弟以為拖吊場為了賺取業績所以並沒有依照準則行事,甚至為了拖車也可以完全不上輔助輪硬拖,或是使出各種賤招來賺錢,這就像警察為了拍超速而躲起來偷拍是一樣的意思,各位自以為是的正一魔人懂了嗎,所以這樣的承包商小弟並不認同他的做法,就像ETC的徐旭東一樣,不爽就不要用阿,對我就是不爽所以我不用ETC甚至是ETAG.賺錢取之有道,有所為有所不為才是
wtevosky wrote:
我沒上來取暖,被開單...(恕刪)

拖吊人員受執法人員指揮命令,所以決定拖吊是執法人員。
wtevosky wrote:
我沒上來取暖,...(恕刪)

不滿是不會申訴到新北市政府喔,在這說有用?
誰管你違停是什麼理由,執法人員也不會管。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不滿被開單被拖掉,那就不要開車。開了車違規就做好被開單被拖掉的心理準備。

wtevosky wrote:
我沒上來取暖,被開單也是剛好而已,只是我不滿的是拖吊業務既然委託民間處理就應該依照準則行事,而不是圖利廠商,有人說我拿信為啥要開車,不好意思小弟可以回答你我是路過我家所以進去拿信然後還要在去客戶那邊這樣你有了解了嗎,記得很久以前政府就講過只要不是影響交通的狀態之下應以開單為主,但小弟以為拖吊場為了賺取業績所以並沒有依照準則行事,甚至為了拖車也可以完全不上輔助輪硬拖,或是使出各種賤招來賺錢,這就像警察為了拍超速而躲起來偷拍是一樣的意思,各位自以為是的正一魔人懂了嗎,所以這樣的承包商小弟並不認同他的做法,就像ETC的徐旭東一樣,不爽就不要用阿,對我就是不爽所以我不用ETC甚至是ETAG.賺錢取之有道,有所為有所不為才是


我只想說,你的觀念有很大的問題

違規之後的取締,只要是不傷害的車主的財產,他用任何方式取證,只要符合規範情形下,就沒有問題

拖吊不是民間業者喊拖就拖,必須由執法人員依法判斷後下令才能拖,如果拖吊業者沒上輔助輪,進而產生車主財產損失,你可以告發,而且輔助輪部分規定要上,若沒上那就是拖吊業者違規,但若是你沒看到就隨便臆測拖吊業者一定是耍賤招不上輔助輪就拖,那遑論大家也臆測你一定是擋住交通才會被拖

躲起來偷拍,警察錯在哪,直接取證也不跟你糾纏,直接用科學儀器告發你,還是說警察須要跑到路中間把你攔下來,除了你一肚子大便跟警察扯不要開單外,你會不會又加上警察不顧危險攔停之類的說法,若是警察取證的地方明顯是個交通陷阱,你也可以申訴,這樣的警察當然應該要唾棄,但大部分有問題嗎,只有在慢車道機車族為了閃公車跟違停汽車到禁行車道被偷拍有很大爭議,禁行機車道已漸漸取消,合理的交通配置下再騎機禁行機車道,那只能說是機車騎是白目不是嗎

你如果很認真的拍到拖吊業者違規,相片PO上網,大家自有公斷,但現在純屬你自己臆測,枉顧你違規的事實,這樣的文,被挑毛病是很正常的,你來01應該有段時間吧,不會連這個都不清楚,想PO文,就得先想一下自己PO出去被檢視時,自己站的住腳嗎???

最後別動不動動就幫別人戴正義魔人的帽子,如果我把自以為感覺良好,腦X看不清狀況的白X送給你,你覺得高興嗎
重機喜好者
好吧!
發點文讓樓主取點暖
前年某日開車在外工作
辦公室助理請我回公司簽某份文件
當我回公司樓下時才下午三點半
園區警衛不肯放行停臨時車位
只好貪方便停在園區巷內車卸貨區
上去簽個名下來不到三分鐘
車被拖吊了
只好"走路一分鐘"走到拖吊場領車
$1,800 = 罰單 600 + 保管 200 + 拖吊 1,000
園區地下室停車場 $40/Hr

公司在新店區寶橋路235巷
拖吊場也在此轉個彎在馬路對面就到了
Jason Che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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