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10牌車千萬

某車商表示:
小錢啦。你們還不是照樣買的嚇嚇叫。
每台漲個兩、三百塊就補回來了。


acty wrote:
公平會認為,和泰汽車等9家車商的油耗廣告表示,均未就實驗室環境具體說明,消費者無法認知所得測試結果通常是最佳油耗表現,顯與廣告給人的印象有重大差別,容易致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核屬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以上擷取自NOWnews)


誰可以就實驗室環境具體說明一下呢...



各大車商一定知道能源局實驗室測試油耗的條件跟一般用路人環境的不同... 也明明知道這種實驗室測出的 "特定條件之下最佳油耗數據" 是消費者在一般道路上頭沒辦法達到的夢幻數字~ 但是他們選擇性的拿最好看的數字出來廣告卻不講清楚 "只有在實驗室特定條件之下才能達到!"

這就是他們被罰款的原因!!! 我覺得公平會這次開鍘是有道理的 ~

至於最離譜的選擇性廣告就是和泰汽車新上市的2013 Lexus GS系列, 電視廣告中三款新車並列 GS250, GS350, GS450 hybrid, 廣告上明顯強調"平均油耗 16.3 km/L", 事實上那僅是 GS450 hybrid的油耗測試數字... 但是電視廣告畫面中一同並列的另外兩台能源局測試的平均油耗分別是GS25- 10.7 km/L 及 GS350- 10.1 km/L (Lexus官網上頭公佈的平均油耗), 三台車一起發表打廣告但是只show 出最好看的一款車型油耗測試數字, 這也太瞎了?


依據能源局之說明,該等測試為排除外界天候及路況之影響,均在控制溫度及濕度的實驗室中,由專業人員於車體動力計上依規定行車型態行駛測試;且測試過程中,車燈、車上空調系統及音響等可能影響耗能測試結果之附屬設備皆不啟動。該等實驗狀態係為求客觀呈現各車型油耗表現所為條件限制,與消費者一般行車情狀有別。

能源管理法 第 15 條
(前略)未依第一項規定標示之車輛,不得在國內陳列或銷售。(後略)

所以台灣所有[銷售]與[展示]的車子
前檔都要貼油耗貼紙


為甚麼要規定大小? 因為怕你沒看到!

不止[展示車]要貼
你買的[新車]應該也有!
但是業代交車前 會連一堆椅子保護膠膜等等 都一起拿掉才交車給你

~~~~~~~~~~~~~~~~
公平會這個新聞稿 還比較像是不實廣告...




處罰的標準在「廣告」,不是標示。
例A產品的標示的產地在大陸,但在電視廣告上一直強調是「中華民國」所製造。
dougles1974 wrote:
處罰的標準在「廣告」,不是標示。


你完全弄錯了
處罰的標準在「標示」,不是「廣告」

可以打廣告
標準只有三個
1. 廣告中要用能源局測試結果來[標示]
2. 廣告的[標示] 要加上能源局規定的警語(實驗室..等等一羅框的字)
3. 廣告中 不得使用能源局的資料做排名順序

處罰的標準在「標示」,不是「廣告」
廣告是可以打的
人人喊打得toyota被罰的最重
反T見獵心喜火上加油罷了
實在看不出來這個搞笑判例和規定"松露巧克力"要下架有什麼不同
孤鴻海上來 wrote:
你完全弄錯了
處罰的標準在「標示」,不是「廣告」

可以打廣告
標準只有三個
1. 廣告中要用能源局測試結果來[標示]
2. 廣告的[標示] 要加上能源局規定的警語(實驗室..等等一羅框的字)
3. 廣告中 不得使用能源局的資料做排名順序

處罰的標準在「標示」,不是「廣告」
廣告是可以打的




很多人看到Toyota被罰就開心,就說廣告不實
可是問題根本不是廣告不實,難道March可以開到能源局的數據
但Camry開不到能源局的數據?

不過就是Citation漏掉而已,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還要扯這麼多
lucino wrote:
很多人看到Toyot...(恕刪)
The keypoint is "MISLEADING誤導". Not T ot N or F or...
Of course if you were GOD you do not need gasoline to drive and the gas consumption is 0 l/km. We are just human.
SUBARU...沒有中獎耶

可惜我喜歡的另一個品牌重了 HONDA

早就該罰了

看看TOYOTA的86和SUBARU的BRZ

明明是雙生車...所有東西99.9%都一樣

86的油耗硬生生的比BRZ多那麼多

只能說...罰的好阿
罰得實在太輕
因該還要加註連續處罰才對

廣告油耗本來就要以實際為準,起碼也要有六成以上的民眾達到數據
廣告一個消費者無法達到的數據,那這數據有何意義?好看裝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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