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小希 wrote:沒有啊只是交通部證明...(恕刪) 其實你知道嗎..如果交通部的回文當真..我錯了..你也錯了..我對了..你也對了..你:起駛是指路邊停車 啟動後準備進入車道我:綠燈起步也算交:車輛引擎發動後,開始起步行駛PS..我覺得..你的定義反而比那個回文的承辦員來的明確..
柯小希 wrote:你怎那麼多疑問你要不...(恕刪) 就跟你說..不是我在質疑的咩..簡單的想一下..也不用問交通部了..小黃或公車路邊上下客後起步..就不適用那位承辦員回文給你第4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所稱起駛..那停紅燈怠速時熄火..綠燈再發動起步..應該就符合他所謂的起駛囉如果這樣..還真是長見識了..這種簡單的東西..連質疑都省了..我跟你的差異在於起步的位置..我認為只要起步都算你認為路邊起步才算..綠燈不算..他的回答是..引擎發動後..開始起步行駛..他到底證明了甚麼..你再想想看吧!
柯小希 wrote:我就知道你會扯紅燈熄...(恕刪) 所以98-1-6是告訴我..小黃..公車..甚至是路邊臨停..只要不熄火..通通不適用 處第45條 跟 安第89條..那更慘..一大堆法官全部誤用..根據道安第89條起訴過失傷害的..有很多都是路邊臨停起駛..比綠燈起步的更多慘了..法官的素質..多少的冤獄...撞樓主的有沒有熄火..天曉得..所以適不適用第45條的關鍵是在於停紅燈有沒有熄火..趕快作筆記..也要告訴大家..停紅燈千萬不要省一點點油而熄火..增加自己違規的機率..
柯小希 wrote:哈我拿你的歪理來打你...(恕刪) 反正重頭到尾你都認定我講的都是歪理咩..再說..回你文的承辦員..也只說引擎發動起步..沒有說路邊或路中央啊..那綠燈就不能算??你也不要自己加他沒有講的話..往自己臉上貼金吧別人說的都是歪的..你講的都是正的..所以總歸一句..還是你說了算啊..
chuenjia wrote:反正重頭到尾你都認定我講的都是歪理咩..再說..回你文的承辦員..也只說引擎發動起步..沒有說路邊或路中央啊..那綠燈就不能算??你也不要自己加他沒有講的話..往自己臉上貼金吧別人說的都是歪的..你講的都是正的..所以總歸一句..還是你說了算啊.. 本來就是啊更何況你說:chuenjia wrote:撞樓主的有沒有熄火..天曉得.. 你都不曉得他有沒有熄火了那你9F說人家違反45-1-10是用幻想的嗎?
柯小希 wrote:本來就是啊更何況你說...(恕刪) 不是跟你講過了嘛如果依照交通部的回文..以引擎發動的動作來當作起駛那綠燈起步..只要熄火再發動就算了所以你說的起駛是指路邊停車 啟動後準備進入車道根據回文..就不用管是不是路邊停車了是嗎??一切以引擎發動的動作為準..不以起步位置為準..這更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我才說啊..你的定義反而比較清楚..起步位置..這才是意見不同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