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被撞,肇事歸屬是誰要負責


chuenjia wrote:
又要換話題了???感...(恕刪)

沒有啊

只是交通部證明9&12F你是錯的 並不是我的推論

就醬
柯小希 wrote:
沒有啊只是交通部證明...(恕刪)

其實你知道嗎..
如果交通部的回文當真..

我錯了..你也錯了..
我對了..你也對了..


你:起駛是指路邊停車 啟動後準備進入車道
我:綠燈起步也算

交:車輛引擎發動後,開始起步行駛


PS..我覺得..你的定義反而比那個回文的承辦員來的明確..

chuenjia wrote:
其實你知道嗎..如果...(恕刪)

你怎那麼多疑問

你要不要行文交通部

造福鄉民一下
柯小希 wrote:
你怎那麼多疑問你要不...(恕刪)


就跟你說..不是我在質疑的咩..


簡單的想一下..也不用問交通部了..

小黃或公車路邊上下客後起步..就不適用那位承辦員回文給你第4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所稱起駛..
那停紅燈怠速時熄火..綠燈再發動起步..應該就符合他所謂的起駛囉

如果這樣..還真是長見識了..
這種簡單的東西..連質疑都省了..



我跟你的差異在於起步的位置..
我認為只要起步都算
你認為路邊起步才算..綠燈不算..

他的回答是..引擎發動後..開始起步行駛..

他到底證明了甚麼..
你再想想看吧!
chuenjia wrote:
他到底證明了甚麼..

我就知道你會扯紅燈熄火
請問撞樓主的紅燈有熄火嗎?



那你更該行文交通部

另98-1-6請參考

柯小希 wrote:
我就知道你會扯紅燈熄...(恕刪)

所以98-1-6是告訴我..
小黃..公車..甚至是路邊臨停..只要不熄火..
通通不適用 處第45條 跟 安第89條..

那更慘..
一大堆法官全部誤用..
根據道安第89條起訴過失傷害的..
有很多都是路邊臨停起駛..比綠燈起步的更多

慘了..法官的素質..多少的冤獄...

撞樓主的有沒有熄火..天曉得..
所以適不適用第45條的關鍵是在於停紅燈有沒有熄火..
趕快作筆記..

也要告訴大家..
停紅燈千萬不要省一點點油而熄火..
增加自己違規的機率..
柯小希 wrote:
哈我拿你的歪理來打你...(恕刪)

反正重頭到尾你都認定我講的都是歪理咩..

再說..回你文的承辦員..也只說引擎發動起步..沒有說路邊或路中央啊..
那綠燈就不能算??
你也不要自己加他沒有講的話..往自己臉上貼金吧

別人說的都是歪的..你講的都是正的..

所以總歸一句..

還是你說了算啊..
這問題我跟某交通大隊的爭問過
簡單的說吧
在道路中的都算行駛中的的車輛
那這樣來說啟駛的車輛應該是只有從路旁駛進車道才算
車道上綠燈再開還是算行進間車輛吧

chuenjia wrote:
反正重頭到尾你都認定我講的都是歪理咩..

再說..回你文的承辦員..也只說引擎發動起步..沒有說路邊或路中央啊..
那綠燈就不能算??
你也不要自己加他沒有講的話..往自己臉上貼金吧

別人說的都是歪的..你講的都是正的..

所以總歸一句..

還是你說了算啊..

本來就是啊

更何況你說:
chuenjia wrote:
撞樓主的有沒有熄火..天曉得..

你都不曉得他有沒有熄火了

那你9F說人家違反45-1-10是用幻想的嗎?
柯小希 wrote:
本來就是啊更何況你說...(恕刪)

不是跟你講過了嘛

如果依照交通部的回文..
以引擎發動的動作來當作起駛
那綠燈起步..只要熄火再發動就算了

所以你說的
起駛是指路邊停車 啟動後準備進入車道
根據回文..
就不用管是不是路邊停車了是嗎??

一切以引擎發動的動作為準..不以起步位置為準..

這更令人匪夷所思..

所以我才說啊..
你的定義反而比較清楚..
起步位置..
這才是意見不同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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