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高快速公路有明確對鑽車(同車道並行、超車)的罰則一般路段則是法規上的模糊地帶赤主七夜 wrote:停紅燈也不能鑽又不是行車中亂鑽亂抄 停紅燈,可不可以鑽車?(102-1-12)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行駛中,可不可以鑽車?(94-1)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機車就是機車汽車就是汽車幹嘛硬是要機車當成汽車今天只是剛好重機權力跟汽車一樣只差不能上高速公路重機終究還是兩個輪子雖然我現在還是騎白牌小綿羊但我停紅燈也都是乖乖跟著汽車排我不想從汽車右側鑽路邊或跨雙白線擠到前面也不是把自己當成汽車只因為往前那幾公尺對我來說沒什麼差但我被汽車駕駛按喇叭逼車次數也不少只能說在台灣兩輪跟四輪對立不會消失的
開始遊戲 wrote:機車就是機車汽車就是...(恕刪) 當他要求比照汽車的時候,他就喪失了機車的「身份」窮人突然變為貴族,多大數的人不會容許身穿金裝還在路邊乞討吧? 貴族要有貴族的樣子。本質不變還是可以機動性高為原則,重機在路邊發現車位過頭可以用腳滑吧,汽車佔位太大可是會被人叭(還是機車好....不敢開車進市區找沒停車場的路攤位)
wetty wrote:停紅燈,可不可以鑽車?(102-1-12)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行駛中,可不可以鑽車?(94-1)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恕刪) 這兩條顯然是對所有汽車(含所有機車)要求下去大概開車會先發瘋102-1-12似乎也沒對應的罰責cp175641 wrote:當他要求比照汽車的時...(恕刪) 其實是"被"要求比照而且現在所有機車(不管什麼顏色)也是適用行駛及處罰規定中的"汽車"的規定然後再看機車是否有另外的特殊規定說實在在法規中用"比照"這個辭實在很無意義法規一開始就寫汽車(包括機車)或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那還比照個什麼東西法規: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其實就是法規裏有特別提道"小型汽車"時候,大型重型也要符合其中的規定所以要求重機怎樣的時候,要小心不要拿石頭打自己腳順便也看看法規是不是也跟自己想的一樣--影片中大概也只能開壓槽化線的罰單而已樓主要講的應該不是這個..
rory1999 wrote:意思是市民高架走路肩沒關係嗎??同車道超車跟走路肩意思相同嗎??不太能了解.我查了一下,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九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看起來是違規的....(恕刪) 不論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除非有公告開放)還是一般道路路肩"任何汽機車"都是不能走的只是現在一般道路的路肩通常變成一般人眼中的機車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