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卻不以法律為高道德依據,反而視之為最低標準,這應為普世觀念
有點道德的人都能做的比規定的要更好
但有些人卻是以自身利益佐以法條規定進而鞏固自以為是的權利
最高速限可持續行駛,抱歉,我眼裡沒這條
我只知道有人比我快就讓,只看相對速度,不管絕對速度
cychang1969 wrote:
我說Herblee大...(恕刪)
fanrien wrote:
最高速限可持續行駛,抱歉,我眼裡沒這條
我只知道有人比我快就讓,只看相對速度,不管絕對速度...(恕刪)

herblee wrote:
超車道用來行車?
行車道卻拿來超車? ...(恕刪)
咪芮哆 wrote:
您可以去做個實驗用自...(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