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lkt84 wrote:
我前面那部車用150正在行駛 而右邊車道都是以110最高時速行駛 而我用170開在內車道就可以按喇叭要前面150的閃開? ...(恕刪)
是啊
他們的論點正是這樣
要超車擁有絕對路權
不論超速與否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台灣法規是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他們卻一直忽略這點
還一直扯路權
這是台灣不是德國
*~艾力克斯~* wrote:
是啊
他們的論點正是這樣
要超車擁有絕對路權
不論超速與否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台灣法規是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他們卻一直忽略這點是啊
他們的論點正是這樣
要超車擁有絕對路權
不論超速與否
還一直扯路權
這是台灣不是德國...(恕刪)

imlkt84 wrote:
我這樣說好了今天速限110 我開到接近120 然後你150從後面逼近
1.如果旁邊沒車 您為何不直接走旁邊 硬要跟前面的車追逐呢 還是我腦補的假設您是要享受一路暢通高速行駛的快感呢
2. 如果旁邊車流是80 我用100內車道超車 但依舊以100龜在內車道 這當然是我不對啊
3. 要閃燈叭人 請針對那些用80 90未達速限的駕駛 人家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以上 要超車請您自己想辦法違規走路肩之類的 否則你就是違規不尊重其他人安全嘛 不然那路段設速限幹麻
imlkt84 wrote:
以A車用最高速現行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