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中鏢了,這還是已扣掉20公里免費,如果20公里免費取消,還有東西向免費也取消,金額又要往上加,真是無良政府,不是減少了人事成本,如果把人力取消還更貴,那我要這系統做甚麼,保留原來的還可讓900多個鄉親有工作,為什麼?
這是國家蓋的高速公路,我們是國民為什麼還要這麼辛苦的算怎麼走,如果回歸人工收費不就什麼都解決了嗎?(我這是在作夢,遠通到手的銀子怎麼可能往外送),總之悲哀啊!我每周台中台北來回,我不想去算什麼費用了,沒用!為了抵制遠通我還是打死反對etag,如果不是國營,絕對不辦遠通!
Checo121 wrote:從中山高三重交流道上去,到新竹系統交流道接國道三號然後從南投交流道下去是很平常的一件事途中經過泰山、楊梅、後龍、大甲四個收費站,共繳144元ETag 樓主,既然你有etag,那計程收費後的金額也可以打九折~~
Dwing wrote:既然東西向都要收費,那要不要所有掛名"快速道路"一並收費?這樣才公平? 也可以不過有難度,快速道路是省級道路,中央和地方要分擔費用,地方以前是指省府,現在是縣市政府。如果快速道路要收費,第一關要先問過地方政府/議會,第二關要問過當地居民,同意了才會收而蓋國道的經費雖然說是中央出錢,事實上是收過路費的國道基金,所以[嚴格]來說,蓋國道沒有用到我們繳的稅,但快速道路(省級)有,所以快速道路收費有難度,如果這條省道所經過的縣市政府和中央有什麼密商之類的就難說了。所以以前地方政府都希望蓋的東西向是國道而不是快速道路,這樣不用花到預算又可以賺到政績,現在看來當初這個算盤打錯了。
真理之手 wrote:當你們在哭過路費越來越貴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 那些開大卡車跟客運的比你們還想哭你們一天的路程還不到他們的10分之1過路費每公里卻比你們多出3成跑超過200KM 過路費也沒低到哪裡 現在的過路費就已經是小型車40元,大型車50元,聯結車65元。以一站平均36公里來除,大貨車1公里約1.4元。計程後,小型車:大型車:連結車=1:1.25:1.5所以200公里內每公里收費是 1.2: 1.5: 1.8。200公里後0.9: 1.125: 1.35。大貨車/聯結車很少只開200公里以內,一天下來3~400公里是常有的事,等於200公里後的只收以前的8折,還不算etag後可以再打9折。跟大貨車/聯結車比起來,我們這些小型車的用路人虧大了。誰比較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