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629655 wrote:
1.德國的內車道不是這樣用- - 他忘了他現在在台灣以為是在德國
是啊,我們是在臺灣,但別忘了高速公路是德國人發明的,發明的人會那樣用不是沒有道理的。還是說來了臺灣就要換個方式?
t3629655 wrote:
14. 右側不可超車- - 車子如何由內車道下交流道,交流道的車子如何進入內車道,沒人被開過單。
那為什麼德國人不從右側超車,卻沒有下不了或上不了交流道的問題?還是您與本人對右側超車的認知不太一樣?
附上影片:
即使要下匝道了仍然從左側超車(自40分35秒開始):
http://youtu.be/kq9Up06oiH0?t=40m35s
t3629655 wrote:
20.內車道的速限規定,和內車道的路權無關無超車行為, 即無超車道路權無論車速多快,無路權, 自然要退出內車道--政府及法院說有關你說沒關,是你大還是政府大,政府要你守法不要超速你都不聽,真是無法無天,無法無天的人有路權,守法的人為何沒有路權
當然是政府大啊,政府對高速公路本來就沒有完善的規定,惡法亦法,才導致今天的問題。如果照德國那樣規定,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另外,沒人主張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