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62 wrote:
斑馬線最大 騎士撞死...(恕刪)
哪邊說行人在穿越道違規沒有肇責?
skylung wrote: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為甚麼很多人都斷章取義呢?? 喜歡拿法條.然後又只看一半.不如不要拿出來.
未設 未劃設 這兩個詞.為甚麼都當作沒看見??
泰山區明志路二段與中華街交叉口
此影片的發生是在 有設置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 明明就有紅綠燈.為了方便行人就不用守交通法規嗎? 是盲人?? 就能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