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想請問是誰的錯?

機車騎士連轉頭都沒看另外一邊就騎 好強大的騎法

汽車駕駛的反應慢了點 應該可以避免

怎麼看都是機車違規在先 但是可以合解就好了

應該兩位都自認倒楣互不賠償就算

如果機車騎士要告就給她告 贏面不大
ken197512 wrote:
你遇到專業的了
看他在地上翻滾的多麼專業啊


+1
跟我看完的想法完全一樣..
基本上雙方的速度都不是很快
沒摔到頭,身體沒有嚴重的碰撞
還可以摔到躺下去爬不起來?
騙我沒出過車禍呀

勸大大千萬不要想私下和解
把行車記錄器先備份一份,然後再呈交出去
基本上雙方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各打50大板跑不掉的
一切走標準流程,由法官來做判決
一定要有第三方公證人來做記錄
這樣可以避免往後的任何爭議

糸充──魚羊女乃 wrote:
馬路三寶真的很多我前...(恕刪)


對方是專業的說~~
台灣的法律,先認錯就輸了!
只要有人認錯,警察最開心,也省事!
不認錯你還要舉證他有錯~~警察也要時間鑑定證據有無效力!

若沒行車記錄器,對方死不承認,誰對誰錯很難說喔~~

stevelu wrote:
你老婆開車路線怎麼走啊?
我要閃遠一點!!



雖說你老婆是直行,但是機車已經出現在他車道前至少1秒了
影片 16 秒就已經看到機車往前推且左彎切入車道,你老婆繼續往前推直接在 18 秒撞上機車...
光看影片就認為你老婆的責任較大




akka654 wrote:
我要是受傷的家屬

我就把這證據copy下來告你

現在的人遇到事情只會上網POST文請教

都沒有想到利害關係


我覺得這個無可厚非,
但是用字遣詞謙遜一點,

kenny07g wrote:
打給對方說醫藥費和修車錢賠一賠就好?


搞的好像用錢就能解決一切似的~
外配又如何?說不定人家比你家更有錢咧~
如果今天你角色換成是被害人家屬,看到這段文字你做何感想?
先買個水果包個小紅包去探望一下,這至少是做人的道理啊!
(這樣接下來都好談)
深刻的覺得第三責任險跟車對車碰撞險一定要保, 不要一年為了省這些錢就不保, 現在在路上不是你小心就不會出問題的
15151515151515151515
汽車A柱通常都是最容易擋住行車視線的地方,已上面畫面來看,你老婆應該確實沒看到左方有機車,然後撞上去。

你現在的作法,先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吧,在這期間如果對方索賠金額不高,雙方有共識,當然可以先行和解,但是還是建議你到調解委員會簽和解書,避免對方事後再來談責任,只要有和解書,就不需再繼續理對方了。

已現象來看,你老婆一定要負部分責任,對方受傷,你有汽車強制險可賠。車損的話,你可以要求對方多方估價,你也拿估價單去你認識的車行估價(如果對方沒有去估價,你可以自己去拍照對方機車受損的地方去估價)。

在這尚未調解期間,這就是你要做的功課,等到調解庭時,調解委員幾乎都會要你多少賠一些給對方,通常都是紅包壓驚錢,雙方能有共識之金額。
雙手一攤

請自行糊牛屎

學一些經驗吧

很明顯的

在左方有車檔道時

從右側超車

加上是小巷

馬路三寶自殺式攻擊

以後就知道啦```

多上網看影片吧
[img]http://home.pchome.com.tw/communication/toshiba530/b530.jpg[/img][img]http:

喵貓喵 wrote:
無照駕駛是100%的...(恕刪)


前幾樓有說過囉~

.....無照駕駛與肇事責任 是沒有關連的

無照駕駛與發生車禍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責任。

前者是行政責任;後者則視有無傷亡而分負民事、刑事責任。

無照駕駛而發生車禍,車禍賠償責任的認定,仍應依現埸圖、車禍鑑定報告書為判定標準。至於無照駕駛部

分,則會受到交通違規之行政裁罰。
我是大陸人,在大陸一般會這樣處理:
a:有人在汽車上上吊自殺,汽車無責,但是賠償人道主義喪葬費(真實案例);
b:機車闖紅燈、撞到停止不動還未起步的汽車:汽車次責,因為保護弱勢人群,大車讓小車;
c:樓主這個情況,汽車絕對主責,汽車未盡到觀察義務,在大陸的話交通警察判你賠償修車費、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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