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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駕駛馬錦明醫師:「第一個公車很快,第二個他應該等我先過去,如果他沒有逼到我的車的話,看我剛剛不會向右跨過那個線彎過去,直走我的車頭一定被撞到。」
因為逼車,兩邊駕駛都進警局,但警方看了雙方的行車紀錄器後,認為馬錦明上交流道後,理應讓直行車輛先行,認定轎車有錯在先,讓馬錦明很難接受。
轎車駕駛馬錦明醫師:「我不在乎法官判我那樣是錯,我的要求只是前面那一段,那明明是我對,一個做警察的竟然不懂。」
到底是誰不懂呀..一個醫生連直行車路權比較大都不懂..
台灣交通那有改善的一天..
標準三寶..
上次聯結車嫌人家開太慢檔快速道路..
這次公車被嫌開太快檔高速公路..
媽的..在台灣開車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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