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ken wrote:汽車有空隙還不是一樣鑽~公車也一樣鑽~為什麼只有紅黃牌不能鑽~...(恕刪) 一堆汽車亂鑽不打方向燈的也常常被檢舉車版砲最兇的也一堆汽車亂開的,數量遠超過二輪01早就一堆文了為何都假裝看不到?
我也檢舉過幾次,私人車大都閉隻眼,但遇到職業駕駛,像小黃、大小客車、貨車這些,檢舉決不手軟靠交通吃飯的人還不守規矩跟知法犯法沒二樣,罪加一等話說今早又檢舉了一台小黃也收到上個月檢舉回函一件國道最低消費應該是三千吧,雖然讓對方一天辛苦跑車賺的等於是白做了但卻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以後再要插車陣前可就得三思了
胖胖瓜 wrote:兩張照片差5秒,應該是有地方惹到後面車了,能打方向燈還是打一下吧 說好聽的變換車道打方向燈不僅是為告知要變換車道,更是警示後方車輛避免追撞說難聽的連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都不知道…這樣也可以考駕照?
誰騎機車變換車道會打方向燈?我也會喔...讓後車知道你(即將會有)的動態,是每個駕駛人應盡的責任喔...---「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絕對是正確的...但「民眾檢舉」,一定就是惡意嗎?常看到一些三寶,根本不把交通規則當一回事...有時候真還蠻想檢舉的(雖然從未)...不是基於想「教訓」他一下的魔人心態...,而是希望「小懲而大戒」...曾在一個十字路口,我這向才剛轉黃燈,本想可以通過...結果一個女從右側路口的機車停等區衝了出來...聽到我的急煞聲,她才停住,已經衝出將近一個車身了......後來看到新聞:同樣是十字路口,一輛公車剛要通過,剛轉黃燈,一個女的,也從右側路口騎車衝出...但這次...迎面撞上...是同一位嗎?當然無法查證...但如果這位「看到對向轉黃燈就衝」的機車駕駛,被路上善意的好心人,檢舉個一次、兩次、三次...而因此改掉這個惡習,是否就能免去這個厄難?如果行車紀錄器,普及到一個比例以上,且大多數人都能發揮這種「善意的,『防患於未然』的檢舉」的功能...是否交通狀況,能夠有相當程度的提升(想亂開的,也因有所顧忌而被迫守規矩)?民眾檢舉,甚至警察告發...總是有人罵罵咧咧...但怎麼就不曾想到:非常有可能,就因為這張罰單,你改變了駕駛習慣,進而扭轉、避免了本可能在未來必然發生的嚴重事故?心平氣和,謹遵交通規則,就算整條馬路全是警察,全是正義魔人,又能奈你何?
tabdevice wrote:現在還有人騎機車切換...(恕刪) 我會唷,騎機車變換車道都打方向燈,有時會遇到自己打燈了,後面車還硬擠上來。開車只要有換車道、轉彎,一定打方向燈。因為深知不打方向燈是不安全的。所以我遇到不打方向燈,只要有錄得清楚地都檢舉。另外,夜路走多了,終就會碰到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