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醫生 wrote:要是白色車主肇責判下來為無肇責...那就是沒有所謂的過失沒有所謂的過失 對方如何控告過失傷害呢? 1.肇事責任是由某個委員會鑑定2.控告過失傷害是對方的權利,因為他受傷了,而他覺得FIT車主也有錯,當然可以告FIT車主3.最後就看法官怎麼判...或許法官覺得FIT車主反應太慢,有過失;或許法官認為機車騎士自己找死,FIT車主沒過失
E39520 wrote:任何行駛中的兩造,一旦發生事故,沒有絕對100%哪一方的肇責這種事情!絕對都是兩造之間都要共同承擔只是看比例多寡就以這個案例來說,根據慣例死者為大,傷者次之...(恕刪) 現在沒這種東西了,01就有好幾棟像這種小屁孩吃下100%的樓。查一下就有了。被收走那個,從汽車駕駛者無法注意到的卡車後面違規出來,到撞到的時間共不到兩秒,汽車駕駛者簡單就可以舉証自己已經善盡注意的本份。這個影片也可以被參考。突然覺得自己在浪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