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重到蘆洲被叭1公里女騎士怒攔公車理論


汎德 wrote:
是不是應該要先探討一下該條道路在當時的狀況適不適合讓公車同道超車而不會造成危險?

汽車vs機車,應避免同車道內超車(大型車就更不用說了)

參考:物流車擦撞機車
強制攔停公車不給過可是觸犯公共危險罪,三寶已經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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