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52樓----國道三[隧道變換車道] 還一次2台


Borealis wrote:
不太懂你所謂的公利與...(恕刪)

檢舉違規 降低道路駕駛人違規再犯率

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

請問這是公還是私

難道你把所有檢舉都當成私怨報復嗎

無私奉獻幫助 這就是公益

反正有些人就認為要交通好是用嘴巴講一講就會好的,那也沒關係

我通常是用罰單來教人家怎麼樣遵守交通規則的

連違規都可以用舒解車流來脫罪,真是厲害

難怪我常常可以錄的到行駛路肩的人,我還真的要感謝他們

花四千塊來幫我們舒解車流
"6、如遇故障車輛佔用一車道時,允許變換車道行駛"
這條規定理應為閃過故障車輛前的變換車道,及閃過故障車輛後的變換回原車道比較合理吧
不然一整條車道空在那邊,應該不是此規定的本意
但是既然有人會嚴格解釋且檢舉閃過故障車輛後的變換回原車道的動作
因為你不會知道你後面的車子會不會檢舉你
所以呢, 那就空一個車道吧(甚至是空兩個車道吧)
momentpw wrote:
"6、如遇故障車輛佔...(恕刪)

請可以切回原車道前提是沒有雙白線

不然那些乖乖排隊的是棒槌嗎

可以回答我走中線可以看內線沒車就切進去嗎

覺得放空一車道很浪費

可以去跟政府建議

但是沒改之前 麻煩不要在哪裡自以為聰明的切進切出

我讓你切入 那是舒緩內線因車禍而阻塞車流

不是讓你用來超車的

真理之手 wrote:
檢舉違規 降低道路駕駛人違規再犯率
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
請問這是公還是私
難道你把所有檢舉都當成私怨報復嗎
無私奉獻幫助 這就是公益

講得滿好聽的,所以你肯定第一台車在沒發生車禍的狀況下也會在隧道內切換車道影響"你"的權益囉?
再者,第一台車再次切回他原行駛的車道時請問影響了"誰"的"什麼"權益?

檢舉外線那台我覺得很棒,但檢舉內線黑車講成公益會不會太自認偉大了些?
我想當初檢舉紅線停車協助處理車禍車輛的人應該也認為自己很偉大是在為民除害,對吧?
Borealis wrote:
講得滿好聽的,所以你...(恕刪)

這跟說的好不好聽沒關係

再說如果他沒再切入內線 誰會去檢舉他

舒緩車流 是讓你內線可以繼續前進

不是讓你當作超車道使用

因為沒有影響"誰"的權益而所 他可以在切入內線

那我走路肩也沒也沒影響誰 為啥要被開單

壓線就是違規

在多藉口都不可以逃脫責任

真理之手 wrote:
請可以切回原車道前...(恕刪)

用一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有次我在雪隧內的內車道行駛..結果我的正後方疾駛一輛閃燈及警示聲的救護車..我讓道到外側..我前車也讓道到外側..這時我也把日其跟時間記下來..也把行車記錄器備份..等救護車超越後,我與前車一同駛回內側車道繼續行駛..
到現在半年過去了..沒收到罰單...

如果以遇到危急時在隧道雙白線發生變換車道..等到狀況解除時..駛回原車道...這樣的邏輯應該是可以說的通的..所以國道警察沒開罰我...我想車道內發生車禍..第一台避開車禍地點駛回原車道並沒有錯阿..
.....

ofbokimo wrote:
用一個例子解釋給你聽...(恕刪)

禮讓救護車 是符合急難救助 暫時行免罰

根本不能拿來跟這比較

真理之手 wrote:
禮讓救護車 是符合...(恕刪)


所以前方車禍也不算急難救助?
.....

ofbokimo wrote:
等到狀況解除時..駛回原車道...這樣的邏輯應該是可以說的通的..所以國道警察沒開罰我...我想車道內發生車禍..第一台避開車禍地點駛回原車道並沒有錯阿..


不是警察沒開單,
是剛好沒人檢舉而已

你們這些人,
到底懂不懂隧道內變換車道有多危險?
不懂?
沒關係,
你們就繼續這樣開吧,
錄到一台檢舉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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