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這交通事故我過失比較多嗎?

笑死我 都有汽車駕照怎還那麼無知
這沒禁行機車 路權一樣 他可以騎中間
你開車就要機車滾去旁邊?
那前面是烏龜汽車你敢叭他叫他滾邊?
愛弄機車就請賠錢乾脆點!!!
不會等一下 過了再超嗎
我開連結車也是照樣讓機車 人家有權力


Lan1117 wrote:
2015/09/13...(恕刪)


現在很多騎機車的~要轉要切都不看後面~後照鏡裝飾用的~正常如果有在用後照鏡的~我們開車看他的後照鏡~也依定看的到她的臉~如果連臉都看不到~那就是沒在用!

還有一堆騎機車的~沒事都躲在汽車的死角~真的是很白目.....機車也是有死角的~難道都不知道?
台灣駕訓的方式在不改~這種人只會越來越多
想要超車
遇到這種行車動線不明顯又騎很慢的老人家 更要注意
因為這種說彎就彎 會讓你措手不及XD
我覺得是版大比較吃虧,過失責任應該是版大比較多,只能說版大輸人過失責任,但很明顯是三寶的錯,可是因為對方很遠很遠就開始插進去了,所以版大以後還是用喇叭警告他有車比較好,不要在這樣默默的想重旁邊過去,三寶的眼睛只能看前方,後照鏡連裝飾的功能都沒有,版大的車頭都已經督過去了,他還撞上來,年輕人 反應好一點 都還拉的回來,真的是.....遇到自殺炸彈,不過速度看起來不快,兩方人都平安,應該不貴吧?包個紅包就差不多了?
年輕人就按下去了...我說喇叭啦....不過也是輕輕地按而已
老人家我也會讓他...畢竟大家家裡都有老人...你也不希望你家的人被撞到或是你開過去嚇到,還是被你喇叭聲嚇到

同車道後車超越前車,除了要鳴喇叭警示外,還要與被超越的車保持50公分以上的距離,這都是交通部在宣導的

原PO的我朋友怎麼說都違反法規了
這很明顯是你撞他
同車道他在前你在後
明明看到他往中間靠了還硬擠
賠吧
個人猜, 判定結果會是,
後車超車不當, 前車無明顯過失.
機車是烏龜車嗎? 他本來是.但在平交道上或許未必...

記得鶯歌有個平交道.限速15.還有測速照像...

所以樓主若開20幾,搞不好變成"因超速而肇事"

Evil_Justice wrote:
奉勸絕對不要!他這個月已經三次車禍,代表他已經很習慣這種亂七八糟的騎車方式!
去申請肇責鑑定吧!支持你走法律途徑!
前面很多人講過了
1.單一車道機車路權等同汽車
2.樓主是後車(後車超車不慎擦撞前車)
3.機車騎士應該有受傷

肇責鑑定下來
並不能減輕樓主的責任喔




Lan1117 wrote:
感謝大大回答,我已經有做筆錄,不過我朋友是說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叫我包個紅包和解,但是不想乖乖認賠出場不想給老阿罵習慣這樣,她這一個月內已經發生三次車禍了。
.
.
我確實是太嫩了!!我有感覺到他要靠過來,但是我認為我有行車紀錄器就算撞到我,我也可以穩穩站住腳,沒想到並不是這樣。
你朋友是對的
老阿罵騎車習慣不好是她的事
自己小心避開路上的地雷就好
(看到地上的狗屎難道你要故意去踩它!?)

行車紀錄器只是還原事發過程
樓主觀念錯誤
違規的行為有行車紀錄器還是違規

遇到這種的
我連喇叭都不敢按
在後面等他通過就好
不然等路面寬闊一點再超車
之前有案例
騎士被喇叭嚇到摔車
汽車駕駛一樣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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