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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l_Justice wrote:前面很多人講過了
奉勸絕對不要!他這個月已經三次車禍,代表他已經很習慣這種亂七八糟的騎車方式!
去申請肇責鑑定吧!支持你走法律途徑!
1.單一車道機車路權等同汽車
2.樓主是後車(後車超車不慎擦撞前車)
3.機車騎士應該有受傷
肇責鑑定下來
並不能減輕樓主的責任喔
Lan1117 wrote:你朋友是對的
感謝大大回答,我已經有做筆錄,不過我朋友是說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叫我包個紅包和解,但是不想乖乖認賠出場不想給老阿罵習慣這樣,她這一個月內已經發生三次車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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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是太嫩了!!我有感覺到他要靠過來,但是我認為我有行車紀錄器就算撞到我,我也可以穩穩站住腳,沒想到並不是這樣。
老阿罵騎車習慣不好是她的事
自己小心避開路上的地雷就好
(看到地上的狗屎難道你要故意去踩它!?)
行車紀錄器只是還原事發過程
樓主觀念錯誤
違規的行為有行車紀錄器還是違規
遇到這種的
我連喇叭都不敢按
在後面等他通過就好
不然等路面寬闊一點再超車
之前有案例
騎士被喇叭嚇到摔車
汽車駕駛一樣有責任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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