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岸只要有絕對路權~~就算心存刻意衝撞也是不違法!是這樣嗎??

強國法官完勝鬼島阿!!
首席四弟子 wrote:
大众轿车强行并线被...(恕刪)
應注意 導致大家都想吃別人豆腐,交通才會混亂

大家要記得一點,法律是來避免問題發生的
在台灣卻變成問題的源頭。
.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車主為了不撞上小孩
緊急煞車造成後方追撞
或急打方向盤造成車子失控
小孩或監護人會負責嗎
我想應該也是拍拍小孩就趕快走人吧
不然要留下來賠錢嗎

明明是小孩的過失
卻要開車的承擔後果
這樣有公平正義嗎

sonic172 wrote:
這不是我聽不聽
而是...(恕刪)

....呃, 淡淡地問一句, 難道沒人想過對方違規去檢舉能有獎金拿,對方收到高額罰款跟計點是個有效的堵絕方式嗎?
因注意而未注意應該要保留, 在沒有車禍的前提下犯錯的一方應該要受到罰則
至於車禍發生了則還是由法官去判決

sonic172 wrote:
這不是我聽不聽而是...(恕刪)


當爸媽的沒人教過你要注意自己小孩子嗎?

所以小孩子講不聽,就放任他自己跑到路上去?

自己不注意自己的小孩,讓他玩到、跑到路上去

還怪路上駕駛不小心

帶小孩本來就要注意小孩子狀況

可以注意卻不注意(甚至是故意)

本來就該承擔所有責任,不是嗎?


所以,如果你的小孩就是愛偷別人東西,講也講不聽

你就放任他?然後怪別人東西放在明顯處給他偷?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神邏輯
首席四弟子 wrote:
大众轿车强行并线被...(恕刪)


比亞迪只要沒超速或其他違法就全無責任....

這句話有看到嗎?絕對路權也要你遵守交通規則啊!!
上是那台BMW如果沒超速沒危險駕駛哪會撞到人,因為速限內人家就轉過去了!!
deapblue wrote:
當爸媽的沒人教過你要...(恕刪)

如果在美國或是加拿大
那,法官不但和中國一樣
而且,那個違規的,還要負賠償責任

有人提到小孩闖紅燈
在國外,車主不但沒事,小孩(的父母),還要賠償車子的損壞
而且車主可以主張被驚嚇,要求精神賠償,這一筆可就可大可小了

某地區還在應注意未注意
看完這段影片, 個人完全不同情被撞翻的車主

從影片就清楚看到被撞翻者一意要惡意超車,

能這樣給他一次教訓日後就不會有人敢惡意超車了

只是同樣劇情在台灣應該會大逆轉, 被撞的一定聲淚俱下說他是個孝子...
(我也不懂台灣哪來那麼多孝子在路上被撞...)
deapblue wrote:
當爸媽的沒人教過你...(恕刪)

我沒當爸媽
也沒小孩
小孩子是指有很多年紀輕的人
父母不可能國小國中了還整天看在身邊
小孩子思慮欠周下
就可能犯點小違規
如果拿掉應注意而未注意
那故意撞死這種小違規的人
只要沒違規就沒責任
這反而是惡法了

交通法規本來就規定駕駛要留意路況
現在的法官也都會考量反應時間來決定責任
真的突然衝出來來不及反應的
通常也是判免責
像影片這種故意的
我覺得80比20的肇責是合理的
完全免責就很糟糕
故意搞出車禍還免責
這..是文明社會該有的行為嗎?

重點不是改掉應注意而未注意
法官有問題是法官制度要改
不是因為這樣去改合理的法條

危險駕駛的罰責過輕
刑事責任沒有加重
這才是問題的根本
不做這些有效的改進
只想要把合理法條改掉
這就很扯了
法律又不是專為某些人設定的

你開車上路控制一台上噸的鐵塊高速的跑來跑去
就是有責任要小心要注意路況這很合理
覺得很難只會往前直衝不會留意路況
我認為就是不適合開車的人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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