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殺手 wrote:
因這位婆婆本身有貧血及糖尿病但未開始洗腎
是車禍過後成大醫師在婆婆狀況穩定下來後
建議已經可出院,但需要開始洗腎
現在傷者家屬是讓婆婆住在洗腎中心然後每週洗腎三次
洗腎這個問題很明顯不是你的問題。
所以建議讓他們告上法院會比較有依據、
去法院很簡單、就是請法官裁量該賠多少。
主要是讓民事裁量該賠多少。
他們讓他們先提洗腎證據即可。
你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出庭即可。
他們要求400萬的依據就是洗腎
他們要先證明洗腎與車禍的因果,並非是因為糖尿病導致。
車禍車損與人損通通可以賠。
洗腎這一點讓告的人提證據即可。
民事庭求償也不是隨便他們開的。
4百萬是先開口讓你殺價用了.只要人沒有殘廢、其實民事判下來都不多。
案例太多。保險公司比你清楚。問理賠專員即可。
車禍大都是緩起訴緩刑。很少需要真的判刑。
這種金額已經不需要調解了,等對方告你,上法院就好了
對方會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接下來流程大概是這樣
1.警察會先叫你去做過失傷害的筆錄,然後移送地檢署,再來檢察官會傳喚你,檢察官會函請鑑定委員會調查並出具報告(你還要去委員會
說明一次),這個報告是關鍵,如果你有責任,那就是有罪了,會移送簡易判決,基本上沒前科大概就是3個月(最慘是6個月,但機率不高)
你就抓9~18萬的罰緩,然後一定會上訴一次,刑事二審判決大致不會變(因為案子很小),罰一罰錢就好,這個刑事流程走完約1~1年半
2.在刑事一審走到一半或快完時,你會收到民事庭的傳喚,第一次開庭法官一定是再送一次調解(這時鑑定報告應該有了,大家可以就肇事
比例再談一下),後面就是繼續開庭跑流程,雙方會送資料,大約6個月~1年區間會判出賠償金額,接下來就是在上訴二審
二審判完大概已經是快滿三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