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000 wrote:又一個分不清路肩還...(恕刪) 所以就你說的管它前面有什麼事情只要你有絕對路權就可以撞上去就是了最好是越爛的車反正別人要全賠你另外 你不知道路上公車停靠區很多都跟車道再一起的嗎?
f1991714 wrote:你們要吵這個去別的...(恕刪) 不然你直接去找A車B車和上法院阿來這邊發文幹嘛我也不是法官網友也不是聽我們在這嘴砲幹嘛?至少我不認為這情況B方有全責反正你也只想聽到"對 都是開車門的錯, 都是他們的問題"就跟你幾年前的事故文一樣全都是後面撞到你的人的錯打方向燈無敵!!疑!?
個人覺得這問題有點複雜樓主已提到本身有保險所以車子損傷的部分有代位求償要怎麼賠車主的保險公司自然會去傷腦筋當然是開門的人陪所以很多人吵什麼閃燈無敵,開門怎麼樣其實意義不大但是現在卡在其他東西的財損等於對方保險公司除了要負擔車損外還要負擔額外的財損,所以不願意全賠個人覺得您本身的保險公司大概也沒有幫忙這部分(畢竟不是車體本身)但這有點像改裝品一樣多出來的東西要拿到全賠困難度不低真的去告搞不好還有折舊的問題(安全帽,衣服,筆電應該都不是全新的吧)而且坦白說金額不高搞得很折騰時間成本反而太高這些錢相對於人受傷的賠償費用實在很少搞不清楚保險公司或是當事人不願意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