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的結論是想藉機討論直接撞下去是否有罪?個人認為,這兩個工人很可恨,需要接受國法的制裁,但像你這種心態,真有比這兩個工人的砸車心態好嗎?以這種角度做討論的出發點,能給我們這已夠亂的社會帶來甚麼樣的幫助?等真把人撞致傷亡,你也願意上靈堂向那些可憐的阿兵哥一樣,爬跪40分鐘嗎?可以不要這樣討論議題嗎?齊爾-D-01 wrote:只是閃燈按一下喇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