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164 wrote:
其實不管是白天不管是深夜, 除非大排長龍否則都不該占用內側超車道, 110很快嗎? 150很快嗎? 我只能說人外有人, 快有人更快, 所以不要佔用超車道, 久了超車大家都會從內側, 那慢車就只要注意前方跟左側就可以了, 因為沒有右側超車, 這是一種良性循環, 不塞車的根本之道, 當然大家都習慣這種行車習慣之後右側(外側)超車的可是要被公幹的.
我的另一個邏輯不曉得通不通, 車快撞別人, 車慢被人撞, 如果我去撞別人, 可以再檢討自己, 技術不好練技術, 車不好換車, 但是被人撞, 永遠是冤汪, 所以我選擇快一點點
同意+1
對於樓主事件本人不置可否(避免筆戰…筆戰沒錢拿,本人也沒有那個美國時間)
但是不管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我相信都有一個秩序,就是大家開的平均時速,自己的車速超出或慢於其他車輛太多,實際上都是造成自己危險,因為別人對您的車速難有預期…預期之外的事,請自行想像…(法律用語:信賴原則)
題外話,有時別人會閃你車燈,好像跟開車種也有關係,我同事的camery或cerfior(不知有無拚錯?)在高速公路上開90公里也沒有人閃你車燈,而我的civic,開到120還有人閃我車燈(本人是路痴,一律攜帶衛星導航,以其速率為準。)?還是真是因為我的底盤太低所造成?不過只要別人閃我燈,能讓我一定讓,沒有辦法,心臟越來越小顆…(車不如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