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tzeng wrote:當時速度100左右。看到他切進來。我也切入一個車道。那段路有四個車道。想不透他為啥硬要內切當時反應不夠快我承認。從南部上來開了五個小時。我沒辦法反應跟鍵盤車手一樣快長按喇叭加遠燈我知道不對但是當時左邊有車。右邊不知道他會不會切回去。我只能喇叭遠燈+煞車不知道各位鍵盤車手在短時間從100降到50再急切車道會如何(恕刪) 如果這是你本來的認知你怎又會發文來問可否檢舉對方?簡直是自相矛盾的事
影片自刪??我自己是遇到車子要由交流道匯入高速公路時,就會閃到中線了而且高速公路的最低速限是60,再以大家常講的速度可以有+-10的誤差說不定50也不算低....XD我覺得就讓一下,找空檔再超車就好,不差這幾秒鐘,安全比較重要吧!
樓主明顯速度比其他車的車速都快樓主一路抄過去剛好遇到前方一輛MARCH要切到前面估計MARCH的車速也跟其他車差不多是樓主開的比所有車快這樣很明顯了吧G-PLUS wrote:有規定要加到速限嗎...(恕刪)
lanworld wrote:這個說法我贊成,但...(恕刪) G-PLUS wrote:有規定要加到速限嗎...(恕刪)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前面路崩塌相信你也不會往前開吧!?領有駕駛者應能當下判斷如何處置駕駛!如果主線擁塞還加速撞上去,這是駕駛人的疏失!但原則就是加速車道要加速至能跟上車流!如果一台不加速匯入主線,主線車速也會被拖慢,接下來連鎖效應大家都被拖慢了!這時當然車速就快不起來!這點日本有做過相關研究!所以日本駕駛的”駕駛常識”就是上高速時,起碼要加速到速限才不會影響車流順暢,造成別人的困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