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3905 wrote:以定速120km/...(恕刪) 試問你一路上都在超所有車?那怎麼後方有人閃你大燈?前方的車都被你超過了,你怎麼不切回中線行駛?你的右側車道沒車,你不切過去禮讓一下是什麼心態?是因為被閃大燈心裡不舒服,以為被挑釁,所以故意檔著不讓嗎?老實說台灣人開車就是缺乏了禮讓的觀念,所以事故率才會這麼高~
ALBERT7423 wrote:.說的好!!! 就是有人覺得120公里已經很快不會檔到人....白癡沒自覺....(恕刪) 說的好!!! 就是有人覺得125公里已經很快不會檔到人....白癡沒自覺..因為後面還有一台130說的好!!! 就是有人覺得130公里已經很快不會檔到人....白癡沒自覺..因為後面還有一台140……………
a73905 wrote:以定速120km/ hr行駛於內車道,被後車一直閃大燈...(恕刪) 長期以119內線行駛,遇到九成九前車都比較慢...不清楚對方錶速,自己也沒被照過超速,遇測速、紅條從沒減速,但一堆人不知心虛什麼一看到就減速?當後車比較快還是會禮讓,所以結論是"內線還是給超車用的"目的是要紓緩車流。
YOGI wrote:後方車輛若是已經超...(恕刪) 重點你要怎麼舉證後車超速?除非你跟我一樣前後都裝行車記錄器,可能還可以檢舉後車逼車的行為或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是我想很多人應該都沒裝後行車記錄器吧~
jason001007 wrote:重點你要怎麼舉證後車超速?除非你跟我一樣前後都裝行車記錄器,可能還可以檢舉後車逼車的行為或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是我想很多人應該都沒裝後行車記錄器吧~...(恕刪) 前車根本不用行車記錄器由檢舉人提供的畫面-警察就可以依據標線長度推算行車速度我想沒有超速者那麼白目自投羅網吧!
YOGI wrote:後方車輛若是已經超...(恕刪) 就算同一車廠,同款的車,錶速也不會百分之百相同。建議你去找一下資料,關鍵字:"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錶速是有一個容忍值。另外,除非你車上有經過國家檢測認可後,可以當測速的儀器,你還要通過國家認證,賦與你這樣的法律效力。不然,你如何證明後方車輛超速?所以你假設後方車輛已經超速,你又無法證明,我記得台灣好像是無罪假設(我對法律不熟,若有錯請大大們更正)。一般人手頭上的儀器設備,只是個參考證據。最後判定仍然在國家單位上...參考看看吧....
alesiX wrote:..你如何證明後方車輛超速?所以你假設後方車輛已經超速,你又無法證明,.(恕刪) 同理後車怎麼證明我沒有依據最高速限行駛?認同你下面這句話:一般人手頭上的儀器設備,只是個參考證據。最後判定仍然在國家單位而且實務上,只要行駛100以上,警察是不會開單!
YOGI wrote:同理後車怎麼證明我...(恕刪) 它不用假設啊....它比你快啊...你沒辦法證明它超速,彼此互信的原則下,你說呢?要讓不讓,你可以決定....但是,它是比你快,如果它的速度沒問題,它不用假設你是否在最高速限....所以.....道德上的問題而已...你可以踩著反正不會開單,繼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