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車「真的」已經用最高速限行駛


id1773567 wrote:
超....車道.有...(恕刪)


+1

管你開到300km/hr,不超車的就請保持在其他車道就好,連印尼的高速公路都這樣開了,我搞不懂為甚麼台灣人這麼難溝通
好像很多人的觀念是…

我坐在馬桶上了,也脫褲子了,也拉了一小條在馬桶裡了
一切都符合上廁所的標準,沒有違規,所以我可以在這裡坐上一整天
門外排隊的人,你不可以怪我佔著,我一切合法
真是沒事找事
這種文章已經都快變成01的註冊商標了

你既然都已經守法,你管要不要讓幹嘛
超車跟最高限速行駛,這兩段話早就自相矛盾,你高興採用哪段自己選
kiNgoFlDs wrote:
+1管你開到300k...(恕刪)

你該問的不是台灣人難溝通
是法令幹嘛不定清楚,以及台灣車怎麼這麼多才對
你搞錯對象了




如果因為你佔用了內車道,而成為車隊長,你是影響高速公路的順暢。
還好意思關心後車有沒有超速。
你怎知你開120就不是超速。
jerry_liu426 wrote:
你不知道01的內車道...(恕刪)



你真內行

最內線是超車道,如果放方車輛比你快,就請讓道,這是觀念問題

後方車輛是否超速,是由警察機關來判定,不用其他人費心

如果大家都能遵守這個觀念,那用路會安全很多

路上飆仔很多,但還是交給警察機關來處理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後面的車內是否有緊急需要送醫的人,載運緊急的救難物品、便衣警察.....,誰都不希望有災害的發生,不要太鄉愿,覺得自己已經符合法規,別人就要尊重,這太狹隘了



airrick wrote:
真是沒事找事這種文...(恕刪)


中肯+1

愛超速的人先去讀懂法規再來談讓道
愛占用的人先去搞懂禮儀再來談佔道
KRyuu wrote:
這樣也就絕對符合「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因為自己也已經超速(但是在寬限值內),也可以同時確保後車絕對是超速的
依法來說後方也就沒有權利逼前車讓道了吧?...(恕刪)


理論上來講樓主講的情形應該沒啥車可以追上樓主~

只不過樓主對那句話的解釋似乎怪怪的~

換句話說~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是前提,而『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結果~

本來就該是先有前提再有結果;但是就樓主的理解與解釋,很明顯的跟前面那句話有所不合~

所以...


堵塞行車?~

後車要超車時樓主的車擋在前面,算不算堵塞行車?~



lowkainan wrote:
最內線是超車道,如果放方車輛比你快,就請讓道,這是觀念問題
後方車輛是否超速,是由警察機關來判定,不用其他人費心
如果大家都能遵守這個觀念,那用路會安全很多...(恕刪)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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