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乎已為,龜車從沒被...(恕刪)

最近的國道客運事故亦然如此。
chang2520 wrote:
交通部說101條只適用雙向雙車道的道路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
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二、有劃線雙車道,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外,並
應依同規則第一0一條之規定超車。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
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交通部71.05.17
.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恕刪)
Gullit168 wrote:
你連自己題目的邊界條件都不願意設
如果內側後面三台車都是『保持對應速度的安全距離』這個前提
代表可以從車距反推車速
那與前車的車距越大,那台車的車速越快
那與前車的車距越小,那台車的車速越慢
你自己可以套套看,這三台車相對的車速應該是多少,根本不合邏輯
別人連你想討論哪一台車也不知道
既然你不想給,那就沒什麼好回了... 茶

katana057 wrote:Gullit168 wrote:
你連自己題目的邊界條件都不願意設
如果內側後面三台車都是『保持對應速度的安全距離』這個前提
代表可以從車距反推車速
那與前車的車距越大,那台車的車速越快
那與前車的車距越小,那台車的車速越慢
你自己可以套套看,這三台車相對的車速應該是多少,根本不合邏輯
不願意設?
你沒看到對應左右位置"空"嗎???
不合什麼邏輯?

katana057 wrote:
你不是說安全距離小於55m是堵塞嗎?
文題表示只有內側車道堵塞,中外都是空的,
且內線不願意離開,因為稍微慢點沒差,
對於某些人來說,
不用變換車道的"便利"大於使用"效益"!!!
(不願意維持左快右慢,增加擾流問題也增加行車危險性,加速交通壅塞形成)
我們台灣真正的超車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KxyJYnyxLs&feature=youtu.be
katana057 wrote:
車速一開始就說了相對車速,
你在變魔術?
我是不是一開始就說了有保持相對車速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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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 : 偷改文!!!還好我及時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