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echfaithful wrote:
在不知道是私人土地...(恕刪)

所以說 你看別人拿東西擋在那邊就認為是公共地 就私自把它拿掉 自己停進去..
假設那塊是私有地 那對地主來講 你不是和他幹的一樣..
再來你扯你不知道 因為沒人告訴你那塊是私人土地,所以看起來像是路霸擋起來的 就理所當然認為是公有地?
這邏輯很奇怪啊... 因為你直接就去移動別人家的東西 就算他是障礙物 你也應該請警察處理吧..
不然照你的邏輯去做 地主隨便把你的車移動 你要不要報警? 那相反也是..

然後回正題 你不覺得別人擋起來就是不給你停嗎 把東西搬走在把車停進去不叫硬停叫啥? 你有詢問過? 再來連你根本就沒辦法確定那能不能停 是不是公有地或私有地..



從圖中,
綠色範圍是 97-3 地號,

樓主反應的是 88 , 89 地號這塊 下方黑色線 下方邊緣(紅色範圍),
從圖中可以看到 88 , 89 地號的建物範圍,
除了在黃色區塊,也有在 綠色線內,更切到 103 地號去了,

表示他們的建物(包含圍牆)可能早就有從 97-3 地號中 承租(不知是水利地還是國土的),

只是不知道他們是租多大範圍而已,
從另外二塊紫色區塊中,
可以看出當地住戶不知道已 租 或 佔用 很久了。

所以,住戶說是他們的地 機會是很大的。

hitechfaithful wrote:
不知道是否為私人土地的情況下
也沒擋到人家的門口的情況下
誰路邊停車會先去打招呼的....


我會.. 100%會
因為那椅子不是我的,在我碰到椅子前一定先找主人

這應該是個文明人的行為吧?
在台北市的市區有個很初步的驗證方法

就是看路邊有沒有畫紅線或是停車格

如果沒有畫紅線的話

你認為市政府會不想要盡快畫停車格來收錢嗎?



hitechfaithful wrote:
在不知道是私人土地...(恕刪)


就算是路霸也不能動
那是兩碼子的事情

第一,你並沒有公權力
第二,私人物品就是私人物品,沒有因為占用了公用地方變成公共物品可以隨意亂動

覺得你的觀念基本上就已經出問題了
小時候沒人教你別人的東西不管怎樣就是不能亂動嗎...

大部分人,自己東西被動,沒怎樣就算了,並不會多講什麼,我也是這類人
但並不是因為這不構成犯罪行為,就只是懶得理你而已

真要告的話一樣可以告,你只要碰了不是你的東西,就能構成侵占
不是講一句你不知道你不知情就沒事
hitechfaithful wrote:
台北市文山區一間老...(恕刪)


可憐的屋主,就是常會遇到一些543,才需要擋東西,

現在連擋東西都會被移...就算是公有地也不該動吧!

哎,我還以為台北的水準是比較高的,

老師可能忘記教,別人的東西不應該亂動吧!
hitechfaithful wrote:
在不知道是私人土地...(恕刪)


老實說
實在看不出你有道歉的誠意
整篇下來好像都在找對方麻煩

先不管路霸
你動人家的東西
一般不是損毀就是侵占 絕對可以告的
對方只是善意提醒你
已經算是很客氣了

再來你停車侵占對方的私有土地
妨礙人家進出
於法你應該要付租金給對方
不知道你移車時有沒有想到這一點?
台北很多1樓的地都是私有的
只是政府後來部份徵收為道路用地
沒辦法蓋房子

但不是你說你不知道就可以不勞而獲啊 ^^
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
沒這麼厚臉皮吧

總之 出門在外 還是守法找停車位吧 不要一天到晚想佔別人便宜
但至少你有留電話也有移車
算是省了一場糾紛喽~大家就算了吧
個人覺得重點不在移不移東西上.....

試問台灣有多少機車族?.....照上面講的....

停機車時...那是不是

不管停機車格,停公有私有停車場,停別人家門口,停別人私人土地,停紅線黃線黑白線亂七八糟的線

我都不能移別人的機車.....不管你停的進不進去....至少機車確定是私人財產,有車牌有執照的....

也就是將來不管我機車停哪,你移動了我就可以告你?

回到樓主問題,這些箱子你怎麼證明是私人財產?我覺得像垃圾,移動他又如何?....

當然樓主把車停在像私人土地的地方,那是另一碼事,我們局外人拿什麼判定是私人土地?水溝蓋?

所以這個屋主可以告你,你在他的私人土地上移動他的私人物品?侵占?

我對疑似地主的人佔位 及 移動東西停車的樓主 沒什麼意見,誰對誰錯不是我們看看照片就能判定的

個人只對移動不知誰的東西,就告人這個判定覺得奇怪....歡迎砲,我無所謂~單純提出問題討論~


為什麼私有土地就畫紅線?而且畫紅線就沒人會停車嗎?

我台北老家在公寓的一樓店面。店門口出來,先有一塊地,然後才是道路。道路也是畫紅線。常常有人把車停到一樓店門口前的空地。或者我家自己停車時被檢舉違停。

後來我們把向建管處申請的公文影印放大貼牆上,依照民國73年的建築法,這店門口前的一塊地是屬於一樓的產權,而不是公寓的公設。

從此再沒有人打電話檢舉違停。不然真的是煩死了。


hitechfaithful wrote:
是給他建議
既然這是私人土地
就請他去申請畫紅線
hitechfaithful wrote:
台北市文山區一間老房子改的早餐店
用一張椅子跟一個箱子依靠在牆壁上
我把椅子跟箱子移到牆邊
車子停在那邊
過20分鐘後打電話
說我佔用到他的私人土地
什麼紅線也都沒有
說我佔用人土地而且他還報警了
我是不知道怎麼看這是私人土地....
是給他建議
既然這是私人土地
就請他去申請畫紅線

不然放個東西擋在一邊跟路霸有什麼兩樣
很訝異竟然在首都而且還是年輕人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路霸
以為自己牆外面的公有地就叫做私人土地
======
我剛查了
但我看不太懂
可否請懂的人看看呢?
如果這真的是我的錯
我下星期就會上門道歉

你這邏輯就是 如果是你家請鎖門 如果門沒鎖 我進來上廁所是應該的 ~

都報警了 可見應該真的是私人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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