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t8822 wrote:
建議樓主可以參考下面...(恕刪)

你講這個目前都還不準確,臺灣是有寬容值,若把寬容值真的取消,那實際上又如何呢?因為依照你說的,限速50錶速來到79左右,那超速只有19km嘍?那為何警方開單卻說我超速29km?
master大師
說真的
我可以給你要簽名照嗎?
真的是開不完的樓阿~~

所謂的安全車距 在塞車時,你根本無法檢舉阿~
因為車速除2=安全車距
所以~~你都塞車動彈不得,何來的安全車距阿??

河東獅吼 wrote:
看完幾篇覺得很有趣,...(恕刪)

可是衛星有好幾公尺的誤差,並非百分百零誤差,但是警方也不可能拿出儀器讓你去測目前的錶速是否與實際時速不同!
我還在想是什麼事吵得這麼兇

好像就是一台龜車擋在超車線喔...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吵的, 龜車在前面就只能當頭了...大家在後面排好隊, 要不然還能怎麼辦?

素質...素質...素質...
老生常談又來了啊~

法律的規定,是人民行為的「最下限」,所以做什麼事情只要符合最下限就可以了嗎?
舉個例子,法律沒規定車子在馬路上不得以時速五公里前進,問題是明顯阻礙交通,
造成他人不便了,合法又如何呢?

再來,同車道後方有人逼車或是明顯比你時速快很多逼近。「那是他超速,為什麼我要
讓?!」為了自己的安全啊~ 真要是出事,不管法律上是不是對的,當事者沒有人贏的。
這一點那麼難以理解嗎?不管我行駛在哪個車道我是一定在安全許可下讓出空間讓後車
過,因為這保障了我自身安全。

內線車道能不能以最高時速行駛?可以!
但是如果中外線有空檔,在許可的情況下改行駛中外線又有何不可?我也會開內線,
因為其它車道都擠不進去了。但如果有中外車道空檔我也會儘量不佔用在內側車道,
這也是法條上明文規定的,不是嗎?為什麼幾個車道都空著非要佔著最內側車道?
這一點我一直無法理解...

真正有問題,而且問題很大的,基本上都是「違法」不照最低速限行駛佔用內車道,
而明顯不是只有最內車道可以通行的時候。假如二高大家都開110km/h(合法速限,
而且車距也夠),突然冒出一個開80km/h的,所有車都要閃避它,大家覺得危不危險?
問題他可能開中線車道「完全合法」耶? 有沒有問題自己想囉。

我真的覺得小客車在路況允許,車距允許的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明顯時速比最高速限
低很多的,駕駛應該要被攔下來要求強制檢查身心狀況適不適合開車...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在這裡還可以鬥嘴
下次要是不小心遇到流氓
可不是鬥嘴就可以解決的
有些人覺得100開內車道OK
因為速限100
但有些人覺得100擋到他
因為他要超車
如果一個奇摩子不好
網路又可以多一個影片了
我以為錶速跟真實車速會有誤差這是常識....
想不到竟有如此奇葩....
義翔 wrote:
真的是開不完的樓阿~...(恕刪)

但是這也不代表你不塞車能不保持安全車距啊?說真的要不要保持安全車距,你自己斟酌吧,因為安全車距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安全而訂定的,要不交通部不會閒閒沒事特地在高速公路上明定要安全車距,通通比照一般道路就好,自己認為煞得住的車距,這不就是01上所說的車距!

精彩可期
frogghoul wrote:
既上次這篇http:...(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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