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8313411 wrote:
開放民眾檢舉,不舉...(恕刪)

今天針對交通違規的部份來討論
(不是改裝的部份)
把事情回到最原始核心點
沒有違規何來檢舉?
大部份人都有紅線臨停過,沒錯
但是如果被檢舉就乖乖繳錢就好了...
接一下小孩~買一下便當都是理由,
照規定就是得把車開到附近收費停車場/格,
再走下來去接小孩買便當,
當然不可能有人這樣做(包括我)
但是今天規定就是規定,耍小聰明違規被抓了就懶趴捏著繳錢
不然就不要開車,坐公車就沒這些問題啦

民眾檢舉是好事
不然很多駕駛已經變本加厲
有些路段一位難求,好不容易有停車格位置
結果有車不想付錢臨停,就停在車道上擋在停車格旁
搞得想付費停車的人也進不去停車格
車上也沒人,報警叫拖吊,拖吊車來駕駛從附近店家衝出
把車開走繞一圈回來繼續停馬路上
根本沒有辦法制止有心要違停的人
(連一小時30都不想付錢的聰明人,代表其他停車格的人都是白癡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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